怎么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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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11:13 新京报 | |||||||||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尽管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六大措施以调控房地产市场,其中包括“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那么,应该怎么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会想到拆迁。应该说,近年来房价过快增长与各地大规模拆迁不无关系。几年来,部分城市盲目地大拆大建,制造了大量被动性住房需求。早在两年前,一些城市拆迁安置需求一度占市场商品住宅需求的一半,有的甚至达到60%.为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少数地方政府甚至纵容或变相纵容开发商乱拆乱建、强拆强建。显然,这种“不计成本,大拆大建,以地生财,透支未来”的建城方略,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一些地方政府改造旧城、建设新城的良好愿望,但应该审慎合理地确定改造所涉及的住宅拆迁用地的收购储备规模,要广泛地调查取证当地的民情民意,切实抑制因大拆大建所导致的被动性住房用地需求过快、过量增长。 所以,无论是从居民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还是从城市的长远建设来说,这种非理性的拆迁行为都是值得反思与警醒的。地方政府都应该在法定程序下积极行政,而不是片面地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剥夺普通民众对原有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我们看到,正是由于对程序正义的重视,早在两年前国务院办公厅便下发了《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调控拆迁规模,防止和纠正那种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在本次会议上,中央政府同样强调要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所谓“规范秩序”,说到底就是要坚守程序正义。任何官员都不能以“一时政绩之需”或“好大喜功”,而影响一座城市正常的发育与生长。 当然,导致“被动性住房需求”快速增长的原因并不止于盲目拆迁。所谓“被动”,实际上就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选择。最近许多媒体都在讨论“房奴”的形成与担当,然而,我们不难发现,许多人并非甘当“房奴”,除了高房价,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的住房结构不合理,以至于许多人买不到适合自己的房子。进一步说,开发商不愿意建造小房子,实际上变相地造成了人们对大房子“被动性住房需求”的增长。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诸多因素外,买房者对于房价走势的理解同样会左右“被动性住房需求”的增长。 从心理学上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很多人会因为担心将来买不到房子而群起抢购,于是便有了“买涨不买落”这一畸形的消费现象。事实上,这也是一种“被动性住房需求”。与上述源于物质意义上的“房屋拆迁”和“房屋过大”不同的是,这种“被动性需求”主要体现在心理层面。究其原因,正是因为人们对房地产市场信息不了解而导致“恐慌性被动需求”。 可以想象,当某些省市政府部门的房地产市场统计数据,甚至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都差异甚大,当某些开发商在“售罄”喜讯下积极“囤房”时,买房者将是何等进退失据。在此情形下,我们相信,惟有公开、准确的数据才能有利于购房者量力而行,做出相对理性的主动抉择。 事实上,我们对一个开放透明社会的赞美与期许,也是因为人们可以做出更多适合自己的真实的选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