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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伯成:国六条后应出台具体细则 否则将会泡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07:38 每日经济新闻

  尹伯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我认为这六条中的第一条非常重要,估计许多开发商都不愿意看到。原因很简单,小套型的建筑成本大于大套型的。相对而言,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的购买力不强,销售压力大,价格上涨困难,价格也不好操作。

  第二条主要是为了调节市场的需求结构,防止住房市场上的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支持自住的消费需求,鼓励自住消费,打击炒房者。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就是针对这个。需要有一个政策规定第一套房首付款以及利率的多少,第二套房首付款和利率要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应该有一个规定。

  第三条针对拆迁住房。现在许多地方都搞大规模的拆迁,拆迁过后许多人没有地方住,必须要去买房,这就增加了市场需求。如果拆迁规模有所控制,相应也会促进市场平稳、稳定

房价

  我认为第四条也很重要,因为现在的市场的确很混乱,明明现在的住房是供过于求,空置率非常高,但房价就是看涨,

开发商捂盘不开,故意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

  第五条主要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第六条的出台可以打击房产虚假信息。

  我认为出台这六条是在去年

宏观调控失效的前提下出台的,虽然很必要很及时,但是后面应该紧接着有具体的细则出台,否则六条只能是一句空话。另外我认为应该是由国务院出台具体细则,各个地方必须坚决执行,政策不能由地方来出,应该由国务院统一来出。如果上面没有明确的细节出台,只出这原则性的六条,实际上就是在给地方政府、开发商传达一个讯号,上面也没有办法,国家原则性地讲讲而已。

  但现在看来,国务院有可能只出台原则性的六条,放权让各个地方来行动。现在都在说要因地制宜,各个地方情况不同。如果国务院采用这种方式,那出台的六条相当于泡汤了。地方政府不希望房价能稳定下来,因为牵涉了利益,而且地方完全有可能不落实到具体细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是这样,我认为这六条的出台比不出还要糟糕。

  (祝裕电话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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