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为何敢于屡屡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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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01:53 新京报 | |||||||||
尽管销售过期食品被屡屡曝光,尽管所有顾客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和商家的信誉度,家乐福的各家门店依旧是顾客迎门、生意火爆。所以,问题的核心不是处罚力度,而是为何顾客难以抛弃违规零售企业? 一度风光无限的家乐福,如今似乎陷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
早些时候,杭州家乐福、上海家乐福均被查出销售假茅台。最近连续曝光广东东莞销售的肉松“生”虫、上海家乐福曲阳店售卖过期猪肉,就在5月16日,家乐福自有品牌的水晶肴肉又上榜国家质检总局的“黑名单”。(5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家乐福屡屡被曝光,而且曝光的原因都是食品安全问题,表面看来,其原因似乎应当是家乐福忽视了食品安全,另外有评论认为是因为中国对食品安全违法的惩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过低。诚如有关评论所言,在中国,像家乐福这样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最高只能处以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但对于家乐福这样经济实力强大的跨国巨头而言,即便罚款增加十倍、乃至百倍,也没有大碍。笔者认为,这些原因只是表面现象,真正造成家乐福屡屡犯规的原因在于对外资零售业违规扩张的监管缺失。 在市场经济中,对于商家而言,最为严厉的惩罚是被消费者彻底摒弃。试想,如果一个过期猪肉事件被曝光后,再也没有了顾客惠顾,市场销售一败涂地,家乐福才会真正受到应有的严惩。但是,现实中的结局却是,尽管销售过期食品被屡屡曝光,尽管所有顾客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和商家的信誉度,家乐福的各家门店依旧是顾客迎门、生意火爆。所以,问题的核心不是处罚力度,而是为何顾客难以抛弃违规零售企业? 站在产业经济角度,我们发现,零售业在整个上下产业链条中的强势地位越来越明显。一方面在纵向通过大压供货商利益获得自己的利润来源,是为纵向的强势;另一方面,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一旦有一家类似家乐福的大型卖场,五公里内即成为其他大卖场甚至标准超市的死亡圈,是为范围的强势。对于零售企业而言,何处设点,如何布局最为关键,如同互相依偎着取暖的野猪一样,经过多次互相的攻击、退让,再攻击、再退让,最终才能形成和谐的产业布局。这样市场化公平竞争得到的布局,不仅仅是有利于商家自己,对于消费者也是和谐的结局,因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可以保障。 遗憾的是家乐福一贯就是打破这样一个市场竞争进程的破坏者。家乐福于1995年进入中国,为了在中国市场抢先占位,并且后来居上超越竞争对手,迅速布店扩张规模成为了家乐福在中国市场首要的工作。在国内零售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家乐福采取了诸如“违规”、“绕道”、“假合资”、“借道地方政府绕开牌照审批”、“违反开放时间表”等非常规手段。直到2000年底,家乐福已在中国开了27家分店,但从未正式向中国政府提交申请。特别是我国1999年公布了外商投资试点办法之后,依然没有申请,这显然违反了规定。 显然,家乐福违规扩张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合理竞争的产生。首先,在国内零售业尚未掌握现代零售技术之前,家乐福凭借资金、管理、品牌等方面的绝对优势,毫无限制地进入,国内企业就只有落入惨败境地;其次,对外资企业同样也不公平,由于一直在按规矩办事,沃尔玛始终未能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 违规快速扩张者跳过了市场竞争、淘汰、消费者选择的过程,顺利地借助不合理的方法获得了强势的市场地位。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无论数年前的家乐福与上海炒货协会的“进场费”风波,还是最近一系列曝光的事件,只要当初违规圈地、违规扩张开店行为没有被惩处和追究,那么,川流不息的顾客就标志着家乐福是永远的胜者,虽然真正受到损失正是那川流不息的顾客。 最新的消息显示,家乐福计划于2006年在中国新增20家分店,除此之外该公司可能在中国收购10家零售商。当蓝白相间的家乐福标志成为了我们无法抛弃的选择时,简单的惩处又有什么用处呢? □马红漫(上海经济学博士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