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两条腿走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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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6:29 《法人》 | |||||||||
一般国家仅通过司法救济一条途径来解决知识产权的问题,我国则是通过司法和行政两种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问题 编者按: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假冒产品的数量和范围也在不断增加和扩大。假货的生产
作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刘万忠参与了品保委的大量工作。 ◎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 刘万忠 品保委作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一个分支机构,于2000年3月成立。此前,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的打假和维权活动还处于单个的,分散的状态。随着制售假货势头的蔓延,越来越多的企业对联合起来打假形成了共识。品保委成立之初只有28家企业,经过6年的发展已经有了一百三十多家会员单位。6年的经历,使品保委绝大多数会员公司深刻的认识到他们的打假和维权活动与中国发展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中许多人曾代表自己的企业向中国政府高层领导反映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碰到的困难,并提出解决建议。他们亲身感受到了中国领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和打假的决心,以及为解决存在的问题所表现出的智慧和魄力,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对外企维权的关注与支持。可以说,品保委会员公司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参与者、受益者,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成果的见证者。6年来,品保委与中国的立法机构及政府的司法和行政部门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平台,配合政府开展了大量打假维权的工作,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成果。可以说,品保委已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有如下四个特点: 首先,在短短几年之间中国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且不断在时间中加以修订和完善。在这方面很多国家却用了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第二是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中国公安部近两年开展的“山鹰行动”的成果就是最好的证明。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对被侵权人有行政和司法两种救济手段,这与很多国家不同。实践证明这符合中国国情并且是行之有效的。 第三,中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是别国所未有的。作为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女士曾多次召开外企座谈会,专门听取包括品保委在内的外企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吴仪还亲自促成了品保委与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吴仪亲自过问和推动重大侵权案件的查处。这在其他国家是不多见的。 第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执法方面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行政和司法救济也有一个相互衔接的问题。前几年,品保委觉得行政部门之间协调力度不够,但近两年已有明显改进。近日,政府出台的06年至07年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纲领中对行政部门向司法部门的案件移交又作了更明确规定,这将使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因此深受品保委的支持和拥护。中国已兑现了加入世贸时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承诺,中国这些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当然,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推进知识产权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在局部地区和某些领域还是比较严重的。比如,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信息比较闭塞地区,包括一些省际交界区的基层政府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意义的理解不深,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出于私利的驱使对制假售假视而不见或暗中保护,地方保护主义在有的地区还比较严重。另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罚代刑的案例还时有发生。另外,制售假货者为逃避打击,其活动手法更隐蔽,更狡猾。随着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日深,国外一些制假售假者与国内的犯罪分子勾结,跨境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这也给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问题。 尽管困难还很多,未来的道路还长,但6年的经历使品保委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前景充满信心。 (本刊记者王婧采访整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