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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国强:从大企业开始 简化企业走出国门审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18:14 财经时报

  徐寒梅

  中国政府对于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主要是取消以前的限制,真正优惠性政策很少。程序上的限制比较多,程序繁琐,很多企业尽量规避审批,大量真实发生的对外投资没有统计进来。在资本账户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审批是难免的,但应该大大减少审批的环节

  “十一五”发端期,中国对外投资额度乘着“十五”顺风继续大增。国家正在制定《境外投资“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推动企业“走出去”,各地政府也在采取各种措施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当前中国“走出去”的主力军是谁?什么样的企业适合最先走出国门?政府提供了一个怎样的政策支持体系?政府应如何把握与企业的关系?围绕上述问题,《财经时报》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部副部长隆国强进行了专访。

  应从大企业开始

  《财经时报》:从商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现阶段中国“走出去”的主要是什么企业?你认为什么样的企业适合最先“走出去”?

  隆国强:中国企业现阶段“走出去”的目的主要有两种,一是出于国家战略需要,寻求资源能源,以保证国家资源能源安全。这方面的企业以战略性资源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主。二是一些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出于自身发展战略需要,去海外寻求低成本生产基地、建立研发中心或商业营销网络等。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比如家电、IT(包括移动通信业)、纺织服装等。

  我个人认为,在所有行业里,现阶段应该选择有实力的大企业走出去。企业到海外发展,需要支付了解海外市场信息和政策文化环境的成本,需要跨国经营人才,也需要自身强大的抗风险能力,而中小企业目前很难做到这些,它们“走出去”成功的几率低,造成的浪费太大。

  企业为何规避审批

  《财经时报》:从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来看,一季度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达26.8亿美元,增幅达280%,而相比之下,2002-2005年四年累计投资额180亿美元,年均增长37%。一季度增幅相比“十五”期间上升很快,对此你怎么看?

  隆国强:一季度的数字可能受个别大项目的影响。从国家统计数据来看,事实上过去几年对外投资已经增长很快,但官方公布的数字,只是真正发生的对外投资中的很少一部分。

  《财经时报》:为何有这么多实际发生的对外投资数字没有统计进来?

  隆国强:很多跨国并购都没有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统计,因为它可以利用海外子公司来运作,通过这种方式避开国内漫长繁琐的审批程序。比如联想,它可以通过香港子公司来进行海外并购,不需要在国内报批。其他类型的对外投资也是如此,很多企业尽可能规避国内的审批。

  应建立单一审核机构

  《财经时报》:企业纷纷选择规避国内审批程序,看来国内政策支持环境还不太好?

  隆国强:在资本项目已经放开的国家,政府的审核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考虑。而中国目前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政府必然会对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加以过滤,因此中国当前的审批必然会比资本项目放开的国家更多。这是不可避免的。

  总体而言,这几年审批过程中的政策取向已经发生根本转变。以前外汇短缺,政府通过审批来限制企业走出去;现在外汇已经非常充足,需要想办法把外汇储备降下来,因此只要对企业有利,只要企业不是明显在利用“对外投资”的幌子实现资本外逃等不规范行为,政府都会“开绿灯”。

  尽管政策取向已发生根本改变,但审批程序没有变。一个对外投资项目需要从基层商务部门逐级上报到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各部门,耗费很长时间。现在中国的企业不是担心对外投资项目不能获批,而是担心耗费时间太长,等到审批终于通过,市场机会早就被竞争对手抢走。

  《财经时报》:当前政府在审批方面改进的空间有多大?

  隆国强:商务部已经为境外投资企业制定出了分国别和产业的指导目录。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让程序简化,只要符合规定,就马上批准,不需要由基层到中央层层上报。

  我认为政府可以设立一个单一的机构来核准,这样可以大大节约时间。

  除了简化审批程序,还应放宽审核标准。当前中方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中央核准,我认为应该把这个金额限制提高到1000万美元或2000万美元。目前中央正鼓励“藏汇于民”,而企业对外投资正好可以消化掉多余的外汇。

  政策“便利性”优先于“鼓励性”

  《财经时报》:你在以前的文章中曾提到,政府的政策支持主要有两类,一是便利化政策;二是鼓励性优惠政策。可否以这两个维度作为坐标,对当前的政策支持环境做总体评价?

  隆国强:目前中国的政策主要是在便利化方面有所改进,也就是放松原来的管制,让企业更容易走出去。现在大量的政策改变,还是着眼于这个方面。有些国家,出于特定目的,会有一些鼓励政策,帮助企业贷款、提供贴息,税收上给予优惠。我们目前也有一些鼓励性政策,但总体上看,名目较多,而力度不大。

  《财经时报》:当前很需要这样的鼓励性政策吗?

  隆国强:我认为中国当前“走出去”阶段的主要矛盾不在“鼓励”,而在于“便利”。也就是说,当前政府最需要做的是解决便利化问题,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信息等方面的指导性服务,而没有必要直接为企业提供太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财政补贴来自纳税人的钱。在“引进来”阶段,由于引进外资能为当地带来就业、税收、经济发展,因此为外商减免部分税收是可以理解的,老百姓也认可。

  但如果在对外投资问题上,给某个特定企业某种税收优惠,老百姓就要问,为什么要给它优惠?除非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对外投资项目,像中石油(资讯 行情 论坛)这种战略性资源企业,到国外购买油田,有利于保证国家的石油安全,这样老百姓才会觉得以自己纳税的钱来给它税收优惠是值得的。

  企业是决策主体《财经时报》:“十一五”期间仍属“走出去”的发端期,而“引进来”已有二十多年。你认为“引进来”阶段对今天的“走出去”战略有何值得借鉴的地方?

  隆国强:引进外资不仅对某个企业有好处,而且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也有很大促进,它可以为当地创造就业、财政税收,并通过技术外溢和管理外溢来提升当地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等。而企业对外投资对于本国来讲没有多少好处。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是鼓励“引进来”,而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家相对较少,政府的作用更多地应该是保护本国投资者的利益,如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提供一些必要的指导。

  “走出去”阶段和“引进来”阶段有一个非常大的差别——“引进来”阶段需要政府发挥更积极的引导作用,而“走出去”的决策主体是企业,需要更多尊重企业自身的需要。

  企业之所以“走出去”,都有特定的目的,它需要结合具体需要,量力而行,政府不应轻易煽乎中小企业一窝蜂“走出去”。若是让一个很小的矿商去澳大利亚开矿,无异于是在害它。

  《财经时报》: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开始设定境外投资项目数量或金额目标,这种做法有必要吗?

  隆国强:地方政府设定对外投资额目标有害无益。国家层面也不应该制定这种目标。国家提出“走出去”口号的目的,不是鼓励企业大量对外投资,而是要让企业关注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来参与全球分工、增强自身的

竞争力。其实只是起到一个提示性和引导性的作用。

  政府可以设定目标,争取用五年至十年的时间,培育或支持一批跨国公司;可以挑选一些有潜质的企业,进行重点前期支持和后期跟踪扶持,但不能推着企业走,不应设定具体项目个数和具体金额目标。

  “走出去”的决策主体是企业,企业对外投资额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而定,政府无法控制或预测:“走出去”最终成功与否,也要看企业是否有能力来运作海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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