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不良房地产商定个什么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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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11:53 中国产经新闻 | |||||||||
CIEN评论员 商寅泉 “五一”期间,北京市建委公布的一组数据,引起房地产开发商的激烈反应。透过对这组数据的不同态度,我们可以从另一个层面看出房价居高不下背后的一些东西。我们还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为什么与百姓所期待的还有距离,是不是到了该给某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一个准确“定位”的时候了?
北京市建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全市可售的期房项目共计1512个、面积2608.41万平方米,期房项目中有109106套住宅未售,加上现房销售的项目中有17815套住房未签约,共计约12.7万套住宅没卖。也就是说,截止到4月30日,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网上登记的商品房(期房加现房),有60%还没有找到买主。 但是,房地产商并不认可这一数据。当有记者采访他们的看法时,这些房地产商几乎众口一辞,纷纷用“供不应求”“房子好卖极了”“只要有房子出来,每个月的销售额都能过亿”等回答来反击北京市建委的数据,他们的理由是,这个数据不准确,统计不全面,过时的数据反映不了真实的商品房销售情况。而北京市建委明确表态:“网上签约的数据每天定时更新,因此消费者看到的数据信息是非常准确的。” 作为百姓,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关心政府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商之间就数据问题的争执,也不关心谁的数据更加准确,因为我们不能单纯靠宏观的数据做出是否买房的决策。我们只关心房价的未来走势,只关心房地产宏观调控能否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简单说,我们只关心普通百姓想改善居住条件时,是否能够买得起一套够得上标准、不算奢侈的普通住房。 2005年,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异常情况,中央政府决定对房地产行业实行宏观调控,目标有三:一是控制投资规模,二是减缓房价涨幅,三是改善市场结构。一年多之后,客观地说,这三大调控目标正在逐步实现,但有些方面仍然不尽如人意。也就是说,房地产宏观调控效果离老百姓的期望还有距离,房价仍持坚挺上涨之势。 房价居高不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房地产商的所谓“销售策略”。这从北京市建委公布六成期房没卖出去后遭到开发商的激烈攻击,可以得出一些结论。房地产商一方面借政府收紧地根放出“地荒论”,一方面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制造房屋销售一空的假象,“捂盘”“囤地”“假按揭”眼下已经成为房地产商津津乐道的一种技巧。在这场关于房屋的博弈中,房地产商越来越占据有利位置,以至于发展到敢于和政府主管部门叫板的地步。 笔者认为,本轮房地产宏观调控,之所以未能快速取得明显效果,是在一个环节上有些手软,这就是对“典型”的处理上不够果断(抓“典型”并严肃处理是宏观调控中常用的手法,比如基础设施调控中对江苏铁本的处理),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抓到典型,没有用“杀一儆百”的手法,实现自己的既定目标,让国家的调控政策真正执行到位。 要想在房价问题上有所作为,使中国房地产市场真正规范起来,目前急需做的是,给一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定一定“位”,更直接的说法是,给他们定一定“罪”。比如,对于频繁抛出“地荒论”的开发商,在掌握真凭实据的情况下,由土地管理部门把他起诉到法院,定他一个“蛊惑人心罪”。再比如,对于把房子捂起来不卖而告诉消费者没房可卖借机哄抬房价者,查实后定他一个“欺诈罪”。对于鼓吹“不给穷人盖房”的无良房地产开发商,查一查他偷税漏税的数额有多大,在政治上免去一切地位,别再担任什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为这些人天天瞪着大贼眼睛替富人张目,根本就不替百姓说话,根本就是在败坏中央所倡导的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 一句话,只有给房地产开发商定一定位,给不良房地产开发商定一定罪,拣出几个大赚了一把黑钱的,狠狠地给他“法制”一下,才能还中国房地产市场一个清明,才能让房价真正稳定下来。笔者认为,这个办法在国外也有先例,就是对有寡头倾向的大商家用法律的手段治罪,是行得通的。因为治理一个处于非正常状态的行业,需要一些非正常的手段。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