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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企:公共福利的帕雷托倒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3:21 《董事会》

  文/陈茜

  虚假的盈利繁荣,责任与风险的严重不对称,以及对公共福利的无情蚕食,才是央企本来的真面目

  中央企业,一个气势磅礴的名字,不仅拥有难以匹敌的资产,更拥有令人侧目的身份。曾
几何时,央企突然成为经济全局中一颗不可忽视的棋子,左右着全盘的局势。对于如此骄然的地位,地方性国企自然嫉妒不已,民营企业更多的可能是羡慕,而公众的感觉也许是无奈,因为生活越来越被一股力量所左右,而这股力量其实就是看似远,其实近的央企。然而,央企给社会带来的究竟是什么?

  央企飘“红”,是喜是忧?

  2006年1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宣布了一个好消息,2005年,国资委监管的169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312.9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利润6276.5亿元,同比增长27.9%;截至12月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万亿元,同比增长15%;净资产4.6万亿元,同比增长18.1%……无疑,这一系列远远高出GDP增长率的数字足以显示央企在2005年的非凡成就,也使得央企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然而,从国资委的官方网站和其他公开的数据中,笔者并没有查到这一系列辉煌数字背后的构成。人们更为关心的是,这近6000亿的利润到底是谁挣的?是169家全部盈利,还是多数盈利少数亏损,或者是少数盈利多数亏损?如果我们稍微留意一下这些利润的具体来源,央企表面的繁荣将被轻易地拨去,剩下将是更多的疑虑。

  中石化等三大石油巨头2005年财报的公布,为我们间接提供了这个机会。2005年度,中石化(600028.SH)、中石油(0857.HK)、中海油(0883.HK)三大石油集团分别实现了净利润396亿、1333.6亿(港币)和253.23亿(港币),较2004年猛增22.57%、28.4%和57%。

  中国三大上市石油巨头2005年以接近2000亿的净利润,占据了2005年央企总利润的30%以上。这样算来,国资委掌管的其他166家央企的总利润近4300亿元,平均每家央企利润为25.9亿元,这其中还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国家电网公司、宝钢集团这些“盈利大户”,也就是说,多数央企的盈利能力其实低于我们的想像。

  不知央企能否称得上中国最优秀的企业,但绝对是最有势力的企业。可惜的是,盈利的央企必定有势力,但反之却不一定成立。因为盈利的央企大多依靠它们对稀缺性资源的垄断,或直接向下游企业和消费者提价,或“挟持”发改委提价以间接获得高价“福利”。纵观央企的利润格局,资源型央企显然过上了“大富大贵”的日子;而处于公共品领域的央企也永远不会体会没米下锅的感受,通信、电力、交通等行业的央企通过行政垄断高价获得了超额利润,至于那些虽有绝对的规模优势;但需要直面市场竞争的央企(如一汽、上汽)可能就要忍受在市场中拼杀的煎熬,亏损随时都会不请自来。如此看来,央企的“竞争力”并非依靠其自身积累的竞争力,不免有“盈之不武”之嫌。

  我们不该被央企那些诱人的利润、收入所迷惑,其背后的资产流失或许更加骇人听闻。2003年,当时的181家央企中,有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还有40家企业的总资产损失超过了20%。央企当年共申报核销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这相当于9.2万亿资产总额的4.2%,3.2万亿净资产的9.9%,再加上财政部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央企共计核销损失达4000亿元。到了2005年11月,又有重磅消息传出:2004年中央企业的各类资产损失高达3521.2亿元!此时,2004年4879.7亿元的央企利润在瞬间显得软弱无力。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又将有多少央企的资产损失在等待核销?如此一来,关于央企“经济运行创造六大历史水平”、“经营业绩又上新水平”的喜讯又有多大价值呢?

  国资委对此的解释为,央企发生损失的原因主要在于投资失误、管理不严、财务纪律松弛,“会计核算不规范,人为调节利润,造成大量潜亏挂账”,以及“主要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缺乏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鉴于此,国资委于2006年2月正式下发了《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拟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然而总结原因总是容易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也不难,但真正追究起责任来却绝非易事,毕竟,央企姓官。如何究官,在中国从来就是一件相机决策的事情。

  央企的幸福生活

  2006年2月,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国有企业分红,分多少?分给谁?》,使人们更加关注央企利润分配,文中主要阐述了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的分红政策。央企应向中央财政分红,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大规模留存利润为企业产业扩张提供了资金,但企业内部资本配置无法像从金融部门获得融资那样受到严格的审核监督,很可能影响投资效率,这在一些央企将剩余资金投向房地产等暴利行业可见端倪;二是政府已经承担了企业的大部分重组成本,也就是说央企的包袱一直是由中央财政扛着,这也是我们有目共睹的。

  自1994年以来,中国的国有工业企业,其中包括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央企,从未向财政部、国资委或者其他任何中央政府部门分红。央企与财政之间“有难同当,有福独享”的“幸福时光”已经受到各方的质疑。

  央企的“幸福”不仅体现于对利润的“独吞”,更在于其风险与责任的严重不对称。央企的疯狂扩张就是典型的后果,因为扩张成功就可以获得更为强大的话语权,无论面对市场还是面对国资委;而失败的结果就是等待重组,获得“新生”。

  在收益明显大于风险的条件下,扩张已经成为央企的“最优”选择,而正是这种缺乏自律的扬鞭疾驰的扩张,导致了一个又一个央企巨人的轰然倒下,华源集团、三九集团都是高举银行负债、占用旗下上市公司资金的“典范”。它们在“市场化扩张”的过程中,利用央企的特殊身份,“绑架”了多家当地的银行,一边债台高筑,一边肆意收购,直到债务危机的爆发,它们的虚弱才真正被曝光。然而这些集团的负责人不该忘记的是,央企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公权,公权则意味着责任,如果可以置责任于不顾,央企的资产就已经躺在悬崖边上了。而事实却是,这类央企也不在少数。

  华源集团在经历了一番粗放式扩张后,合并财务报表的银行负债为251.14亿元,其中母公司为41.28亿元。同样,三九集团也是一个欠债大户,在疯狂扩张的过程中欠下了高达107亿元的债务,这与德隆等民企的毫无约束的负债扩张究竟又有什么区别?

  然而银行的逼债并没有彻底“冻结”华源,也还是因为央企身份,在国资委进行了疏通之后,华源及其下属上市公司的股权得以安全解冻,并获得重组的机会。而三九集团债务危机于2003年9月总爆发后,最高院为支持其重组,对其给予了司法保护,即不受理银行对三九系的司法诉讼。由此可见,在任何时候——无论是借债时,还是在事发后,央企的身份都是它们最有效的保护伞,有了这个保护伞,很多问题都会得到“妥善”解决。

  有了这样的“安全底线”,央企的扩张冲动非常强烈。有媒体报道,2006年以来,除了中国化工频频出手外,中铝等知名央企也都在跑马圈地。虽然它们的行动纷纷披上了“市场化”的外衣,但是从它们的收购对象和收购目的就能窥出一二。其收购对象是以各个地方的中小型国企为主,这些企业或者是经营不善,或者在原材料供应方面有求于控制着各类重要资源的央企。也就是说,收购并不是要求强强联合或者资源整合,与消灭竞争对手似乎更沾不上边,即这些收购的目的并不在于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打着产业整合的旗号,借着“市场化”收购的东风,央企们都在向着“行业前三名”(去年年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公开表示,如果央企规模做不到行业前三名)的伟大目标,向着“不倒翁”的美好前景,不遗余力地扩张。这就是央企的本质。

  这让人不禁想起德隆的遭遇。相比较而言,德隆远没有央企巨人们幸运。无论是操纵股价的庄家还是根系庞大的企业,无论是赌博于资本市场还是赌博于“产业整合”,德隆的童话在美好了数年后最终破灭。只是在其大厦将倾之际,唐万新在接受采访时抛出了一个隐含的观点:德隆是一个民企。显然,德隆绝非等闲之辈,否则不会如此长时间地呼风唤雨,面临不利的生存环境,德隆后期选择的战术也是“拼命做大”,以期大到不能倒,但是最终还是难逃宿命,然而令人吃惊的并不是它的倒下,而是它的结局——唐万新被捕,旗下产业“树倒猢狲散”,政府从小心呵护到严刑峻法,学者们从极力吹捧到严辞批判……

  德隆和唐万新都为其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但是与其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的央企就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华源、三九集团的重组在国资委的安排下有条不紊的进行,资金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而这里,可能正是民企与官企的区别所在。

  此外央企的责任缺失还表现在不顾风险、不考虑后果的纯粹投机。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这家2003年3月方设立的中央企业,职责本是承担平抑棉价、稳定市场,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功能。就在成立后的5个月后,中储棉利用行政性垄断许可,累计进口棉花达20多万吨,豪赌国内市场棉价上涨;结果投机失败,巨亏近10亿元。2005年1月11日,国内标准级棉花价格为11789元/吨。以这个市场化的价格来计算,中储棉的注册资本已亏得一干二净。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因误判油价走势,于2004年11月20日产生了在石油衍生品业务投机上产生5.5亿美元的亏损。迫不得已,中航油于12月1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令。

  中储棉总经理雷香菊将亏损的原因归咎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丝毫不提炒棉过程中的个人决策和无人监督。无独有偶,中航油总裁陈久霖也把责任归结为“外国陷阱”、“偶然失手”等因素,对自己的赌徒行为也只字不提。他们的共性在于,缺乏赌场上的灵性,却更擅长推卸责任。

  最终,中航油和中储棉的亏损都由政府埋单。不同的是,中储棉的问责对象至今没有明确结论,而陈久霖则被推上了审判席。或许,陈也有不诉之苦,可能有人会友情提醒他:“对不起,这里是新加坡。”

  公共福利的“帕雷托倒退”

  2005年7月23日,根据发改委的公告,全国成品油价悉数上涨,这离上一次成品油提价时间不到一个月。接着,8月21日,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在天津发布了“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中石化、中石油分获

状元、探花的宝座。

  到了2006年,这种带有某种滑稽色彩的新闻链接仍在重演。3月20日,在香港上市的中石油发布了2005年度财报,公司以1333.6亿元净利润超过日本丰田公司,成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这也刷新了其上市以来的盈利纪录,净利润增幅高达28.4%。然而不到一周后,即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决定“适当”调高成品油价格。

  虽然此次发改委的发文中首次提到了要适当给予弱势群体和公益行业补贴,但具体的补贴细则和相关依据尚无着落,而这些补贴纷纷要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这些不确定的因素,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些补贴何时、以何种方式能够真正到达那些需要补贴的人的手中。可见,涨价是坚定的、先行的,补偿却是模糊的、跟进的,这其间的区别已经将垄断企业和弱势群体之间差距勾勒得淋漓尽致。

  其实油价上涨的理由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与

国际油价接轨,改变国内外油价倒挂的局面……但中国石油企业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是否也不该被忽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经提醒我们:中石化、中石油仅2005年为了经济大局,就做出了超过800亿的牺牲,但是中石油目前是亚洲最赚钱的公司,而中石化也花巨资在对旗下上市公司进行收购,这也是现实。

  中国的石油企业仅仅是垄断行业的代表而已,纵观央企的“利润大户”,无不属于石化、电力、金融、钢铁、移动通信、交通运输这些“铁腕”行业,它们或借助垄断特权将产品定价大大高于市场竞争的价格,买方除接受而别无选择;或肆意抬高公共品的价格,几年来,轰轰烈烈的价格调整听证会更像是一种摆设,而公众从来只有接受更高的价格,而没有否定提价议案的机会。如此一来,其他非下游生产企业的生产者剩余和公众的消费者剩余被无限地压缩,他们的损失转化为数家央企口袋里滚烫的利润和资本市场中上扬的曲线。而这些利润,也迟早是特殊利益集团的禁脔。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这些行业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水平中看出。

  关于央企给社会福利带来的损失,我们可以从南京大学经济学学者刘志彪、姜付秀的研究中窥得一斑。他们以深沪两地上市的具有行政垄断性行业的30家上市公司1997-2000年的数据为代表,这些行业包括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交通运输业、电力及设备制造业、生物制药业及石油化工等行业,而除金融保险业以外,这些公司的母公司几乎是清一色的央企。研究结果将社会福利损失分为两大类:一是纯粹的经济损失,即本应生产出来以增加社会福利的部分,却因垄断因素没有被生产出来的部分,这部分既没有被垄断部门得到,也没有被广大消费者得到。1997-2000年期间,这部分损失每年平均最低限估计也在918.16亿元,为福利净损失占GNP 的1.15%;二是垄断租金部分,即垄断企业通过垄断高价获得的部分,其绝对数高达2930多亿元之巨,占GNP 的3.68%左右。巨额的垄断租金留在行政垄断部门,相当部分被这些部门浪费、消耗。

  有关统计显示,仅2003年国内石油公司通过涨价就多赚了300多亿元的利润,而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则高达2100亿元。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谁在牺牲?是以中石化、中石油为代表的央企?还是其他相关企业和公众?

  此外,央企每年申报的资产核销,这些以千亿计的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出资人代表”国资委而言,并没有多少实际的损失,真正受损的仍然是公众的福利,因为这部分损失还是需要属于全体国民的公共财政资金填补,这意味着本可以用来提供更多的公共品的财政支出又要默默流入那些堪称“中国经济支柱”的口袋。

  有关人士研究的结论是,中国企业进入500强相关因素排序先后为:资源垄断、规模经营、品牌、

供应链管理能力、核心技术。而这恰恰解释了为何多数央企能够在排名中轻松地占据一席之地。可是从长期看,真正能够提高企业实力的却是新技术的发明和管理能力的提升,这将在本质上改变企业的硬件和软件水平,并进一步增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从这个角度看,央企显然缺乏强劲的动力。而在行政垄断盛行的当下,央企要想成为有竞争力的市场化主体,更像是一句空话。

  近来,关于央企应上缴红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交给谁却一直是个问题,这涉及到国资委和财政部的权限划分。在国资委看来,这部分收入应侧重于资本性投入,用于央企的重组和资本金补充,进而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也就是说,国资委对承担公共品的投入没有多少兴趣。而财政部认为,如果国资委取得分红的主导权,那么围绕央企改革的一系列成本,包括支付历史成本,都应由国资委独自承担。这对于国资委而言,显然又是难以承受的重担。

  2006年2月,持续了近两年的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导权的争论日趋明朗,在与财政部的较量中,国资委笑到了最后,将拥有央企红利分配的主导权。这意味着纳税人将难以分享央企的利润增长,难怪有人评价道,对于社会而言,央企吃的是新鲜的牛奶,吐的是苦涩的草汁。

  在国资委的谋划下,央企作为独立的市场主题的地位越发明确。但是,国资委即将拟定的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真的能够脱离公共财政体系吗?2005年年底中石化获得的100亿元财政补贴,就已经暗示公共财政预算与央企的经营预算之间还有着脱不了的干系。如果在二者之间真正建起一道安全的防火墙,对于纳税人来说,应该算一件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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