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探险活动亟待制度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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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6:26 第一财经日报 | |||||||||
马红漫 2006年的“五一”黄金周,一则与“探险”相关新闻把人们喜庆的气氛推向了尴尬。5月3日,42名北京游客穿越内蒙古库布齐沙漠时迷路,其中一名女性不幸身亡。该事件暴露出极限探险活动方面存在的管理制度漏洞。
从报道来看,活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严重缺乏极限探险的必要准备和基本训练。这次完全由网友自发组织的探险队伍,缺乏对于沙漠探险活动的严密准备:在当时当地沙漠温度有40℃情况下,如何避免、预防和治疗中暑,理应是事前的必修课,但游客们居然毫无准备,甚至在炎热的气候中,负重达20公斤长途跋涉,遇到突发中暑后,只能用电话临时请教千里之外的医生。 类似的事情在近些年并不罕见。事实上,如果将入门级的户外运动排除在外,所谓户外探险,严格意义上来说,应属于一项专业体育运动,而不是一项人人都能参与的大众休闲运动项目。它要求参加者不但要具备专业运动素质,经受过专门的野外技能培训,还要有一套复杂的价格不菲的专业户外探险装备。除此之外,参与者还必须具备超凡的勇气、毅力和智慧,并且充满了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环境的尊重。正是基于这样的特点,世界各国对于风险很大的探险活动历来都是严格管理,对于风险系数很大的探险活动规定了严格的申报制度,类似的制度能够大大降低因为责任不明确、风险意识和必备知识缺乏而导致的意外事件的发生。 反观国内,一方面极限探险运动,特别是自助组织的极限探险运动,是目前国内旅游活动的一个热点;而另一方面,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规定却尚未建立起来。事实上,网友自助旅游最根本的制度漏洞在于缺乏责任认定机制:组织者自身并不盈利,仅是热心的“发起者”;另一方面,网友参加活动纯属个人自愿,因此一旦发生意外,没有人需要负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事后责任追究的缺失,造成探险活动事前的轻率化和盲目化,甚至促进了探险活动开展的迅速扩大化。 正是基于前述的严重制度漏洞,对于极限探险活动,必须加以严格管理,特别是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做到防患于未然。首先,应建立探险旅游申报制度;其次,应建立一种类似“领队”或导游的资格认证制度,发起人和组织者必须具备资质,而绝非一般意义上的组织者;第三,组织者必须履行书面形式的风险告知义务,建立责任认定制度,做到责任人明确,即便是网络自助游,其发起者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告知义务和法律经济责任;最后,应完善相关的人身意外保险,特别是完善户外探险的保险制度。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