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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犯罪百余人已被处死 法律存在较大漏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2:3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陈黛 发自北京

  增值税,这个税收最主要的来源,当前也成为金额最大的涉税犯罪重灾区。

  增值税的漏洞

  去年4月份,国税总局曝光了十大涉税案件;今年4月份,又有9起涉税案件被曝光。两年中,排在前列的大案都是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有过之而无不及。

  去年公布的浙江长兴“1·0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人民币5亿多元,江苏涟水“2·26”案涉及金额7.17亿元,而今年“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已经达数十亿元,税务机关通过此案共查补的税款多达12.39亿元,罚款4.89亿元。

  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带着墨香正式问世。当时的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在全国县以上税务局长电话会议上曾强调:能否管好用好增值税发票,是新税制能否取得预期成功的关键所在。

  可是,从1994年至今,全国因增值税犯罪被判处死刑或死缓的已经有200多人,其中100多个犯罪分子已经被执行死刑。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程法光称这个数字是“世界罕见”。

  法律漏洞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打击犯罪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程法光认为:“应该从法律漏洞来反省税制存在的问题,从而展开大刀阔斧的增值税改革。”

  企业销售商品时需给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已纳税额;购货方作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把商品再销售出去时,就可以把上一个购进环节已纳税款抵扣掉,只就本环节增值部分依率缴纳税款。

  如果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根本不曾缴足过税款,完全是虚填销售额和销项税金,让购货方凭这张发票到税务机关抵扣税款,就等于从国库中吞噬了税金,形成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行为。

  世界上收缴增值税的国家共有110多个,增值税大的概念是“全覆盖,全链条,全抵扣”。而这个概念在中国却没有完全实现,没有覆盖到所有行业,抵扣的范围和幅度也是随时变化,这就让逃税漏税骗税的犯罪行为有机可乘。

  尽管中国将把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也给予一定抵扣,但程法光强调,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立法规范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就是增值税的“名分”问题,要确立增值税的法律地位。

  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占据了税收收入半壁江山,现在也仅仅是个“条例”身份,其法律地位和在国库收入中的地位并不般配。

  改革成本

  改革需要成本,对改革有顾虑的人总是担心改革的成本太高,风险太大。但也要看到,改革当前的增值税制度,不仅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堵住逃税漏洞,弥补现在因增值税犯罪而流失的税收,同时能够促进生产发展,扩大投资机会,增大税基,税收也得到相应增加。

  “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增值税改革,应该算活账,算发展账,不能算固定账。”程法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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