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书游走腐败边缘 既可冒充斯文又可留待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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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 16:18 生活新报 | |||||||||
本报评论员 温星 4月27日,恰好躲过一“劫”的“元帅金书”(书名为《共和国开国功勋手迹鉴赏》)在湖南公开亮相并正式发售,该书由40页纯黄金组成。事隔三天之后的5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此类出版物紧急喊停,明确规定“最高售价可达2万元,价格相当于普通图书1000倍的天价“黄金书”禁止出版发行。
近观昆明,这些“黄金书”也曾充斥于书市中,并创下了不算差的销售业绩。为什么有人愿意花数千甚至两万元的高价,来购买这些明显不便于阅读的“书”呢?乐于买单的究竟是一些怎样的特殊消费者?又是什么人在拥有和消费着这些金光灿灿的“书”呢?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均对“黄金书”提出严厉指责,称这是一种“奢靡浪费潮流”和“腐败”。关于这点,其实在“黄金书”的生产者自己看来,似乎也已经是毋庸讳言,因为他们宣传时就曾经直接说过这是“送给政界人士的佳品”。显然,当纸张材质被抛弃而采用黄金来制作时,作为精神和文化载体的书已经完全悖离其固有的社会功能,而完全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商品。而由于仍然保留着“书籍”的形式和价格高昂这两个特点,使得它成为了许多“政界人士”尤其偏爱的一种“礼物”:既可冒充斯文,又可留待他日升值,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官员因收取诸如名表、珠宝等贵重物品而翻船的从不少见,因拿别人一本“书”就惹麻烦的情况却是闻所未闻。这正是“黄金书”得以大行其道的根源所在。 购买“黄金书”这一行为本身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如果买过手后用来“赠送”政府官员,这就与送官员名表、珠宝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同了,当然,形式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别的,如“赠送”者的目的可能并不是很直接,而是间接的一种“曲线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因证据缺陷法律上无法判定构成行贿罪,但二者的实质内容已然非常接近。 与此相对应的是,收取这种“黄金书”的官员其实就已经游走在了受贿的边缘,如果其在收取行为之后,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赠送”者牟取了一定利益,那么,受贿罪无疑就已经构成。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