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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老赖”的招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6:32 第一财经日报

  周志兴

  最近,南京市的法院系统出台了一个新招数,对于欠账不还、拒不履行义务的人限制他们的高消费。具体的做法是全面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就是说,在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法院将联合检察院、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系统和新闻媒体,限制或者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业、转让资产、出境、注册新公司、日常高消费等
,所谓限制日常高消费,包括限制“老赖”们租赁高档写字楼、住高档宾馆,以及居住豪华住宅、乘坐高档车辆。

  其实,这不是什么新鲜招数,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这是一种常见的举措。有的地区,甚至规定这些人不能坐

出租车,不许进入高档餐厅,如有违反,将会受到处罚。但是在中国,这种做法还不多见。我判断这种做法不多见的依据很简单,新华社为此发了通稿。如果司空见惯,也就不是新闻了。

  南京在出台这个办法时,把这些老大难的被执行人称之为“老赖”。

  中国有句老话: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而得到“老赖”称号的人,恰恰忘记了老祖宗的教诲。他们借钱,从动机看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始是好借的,想好还,但是事情发展的结果和自己预想的不一样,没有赚到钱,还不了,迫不得已戴上了“老赖”帽;还有一种是开始就没有想好借,所以谈不上好还。就算他们赚了钱,赚了很多钱,也没有还钱的意识。这种人,叫他们“老赖”是客气了,其实是一种诈骗。

  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情况看,“老赖”们数量还不小,他们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大量的银行坏账。坏账到底有多少,我手头数字有很多说法,但是正因为多,反而不知道哪个更准确些。有一个说法是国有银行的坏账与GDP比,差不多是在26%到27%,这个数字是变化的,而且据说今年来由于措施得力,坏账率有所下降,但是总而言之,中国仍是世界上坏账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欠钱不还,银行催没用,法院判没用,于是“老赖”队伍日益壮大。

  板子当然不能只打银行和法院的屁股,关键是掣肘太多。

  有的是银行不能追,法院不能判,因为有层层叠叠的关系、因为有林林总总的说法;欠钱,对于大局来说,或者对于关系来说,是小问题。所以,我们常常见到欠了一屁股债的人,依然吆三喝四地做老板,依然趾高气扬地入饭店,依然兴致勃勃地挥杆下球场,他们哪像杨白劳,整个儿一黄世仁。

  有的是法院可以判的,可是判了以后执行难,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据银行业的权威人士分析,银行坏账的80%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某些政府部门造成的。这种坏账,往往是地方首长为了本地的经济发展,或者是为了说不出口的目的,指令银行必须给某某贷款,结果某某的项目做砸了,钱还不上了,而成为了“老赖”。地方首长既然肯为他的贷款说话,是不是也会为他的赖账开金口呢?更有甚者,某某可能还有一肚子委屈:我本来不想做这个项目,地方某首长一定要我做,还帮我贷了款,现在欠了钱,我为什么一定要还?

  当然也有人是没钱,他本来就不具备贷款的资质。这是由于银行本身的失误造成的那20%,应当从银行管理的角度多想想。

  南京出台的办法,我认为起码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老赖”们可以以种种理由不还钱,但是,只要你不还钱,你就要受到种种限制,你再想享受过去的那种有钱人的生活,就不那么容易了。

  但是,真的实际操作,还是会遇到很多复杂的事情。比如谁来监督“老赖”?监督者有没有执法权?怎么取证,有什么惩罚措施?要是当事人两眼一闭,来个就是不认账,来个赖上加赖怎么办?恐怕要预先有个对策。如果大话放出去了,到了该有所行动的时候掉了链子,那以后的事情会更难办。(作者为《财经文摘》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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