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专家认为防止外资并购垄断应该先行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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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7: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林 旭 本报讯 去年一年,中石油等中资企业海外并购频频受挫,而米塔尔等跨国集团却对我国重要行业频频出手。外商是否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是否形成行业垄断?在“2006中国并购年会”上,与会官员专家认为,防止外资并购垄断应该先行立法。
商务部前外资司司长胡景岩介绍说, “目前从总体上看,还没有说哪一个国家的外商投资,哪一家的跨国公司对于我们国家的哪一个行业,形成了一个实质性的垄断控制。从目前来看,不管是我们的竞争性行业,还是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外资进入的数量还是有限的。即使在一些发展比较快的像汽车行业,小轿车行业,基本上都是合资企业,外资占有的股份也不超过50%。”他指出,外资通过并购一些国有企业,如果原有的国有企业超出了外商投资的目录范围,政府是不允许的。那么,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修订。 OECD组织投资处高级经济学家Davies Kenneth表示,许多人都认为,当一个跨国公司接管了这个行业,可能会行成行业垄断,让本地公司很难竞争,实际上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你要有一个非常强的竞争法。这部法律不是歧视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而是歧视垄断的法律,因为垄断可能是由外国企业也可能是中国企业产生的。 对于中国外资是否饱和的问题,胡景岩说,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绝对量排名居前,但人均指标居后,所以还不能说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已经到了饱和的状态。他说,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制订了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而我们对外商投资,还没有到爱来不来的时候,因此我们不能把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统统取消。 (证券时报)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