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一个良品引发的荒谬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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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 20: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连日来,《新快报》披露记者穷追深挖的独家猛料:在广州等地深受白领喜爱的“优の良品”零食竟然是无牌货!虽然“故事”还在“连载”,但“见光”部分已够荒诞离奇,足以令人拍案惊奇。 话说香港有个“优の良品有限公司”,在港注册了“优の良品”商标,还开了90多间专卖店。由于“优の良品”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不
一个不能注册的商标,居然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施施然当商标管理、食品卫生管理、质量监督管理……透明。更荒谬的是,如此“妾身未明”的品牌,却深得白领美眉的欢心,甚至成为小资们的“标准零食”;那些品牌专家营销专家老是喋喋不休地说在中国树立一个品牌有多么困难要花多少心血,在制衣厂仓库“制作”出来的“优の良品”可谓颠覆了所有权威,堪称MBA课程的另类经典案例。 以“良品”标示质量上乘,实际上是彻头彻尾的“赝品”、“次品”和“劣品”;一个所谓的“良品”给整个商品(食品)监管制度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若非东莞一家彩印厂老板为14万多元的印刷费,两年来坚持不懈追寻“优の良品”的生产商,若非《新快报》为弄清“优の良品”的真相,花费数月明查暗访穷追不舍;这个滑天下之大稽的玩笑还不知会继续蒙骗多少善良而无知的白领美眉。 这个离奇故事,还有许多悬疑尚未揭开:为什么包装上的地址和电话都是假的?为什么香港的“优の良品(食品)有限公司”所在地竟是一家玩具公司?为什么这家公司的职员先否认后承认与“优の良品”有关?要完全揭开疑案真相,恐怕已非记者能力所及。 对于食品安全,大众媒体当然有为民监察的义务和责任。这些年来,经由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不知凡几,政府闻过则喜而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也不知凡几。可是,媒体毕竟不是执法者,也无公权力,顶多是找事实、查真相。说白了,记者的调查不过是“药引子”,该下什么药,治标还是治本,全看政府有关部门的作为。如果整个监管制度千疮百孔漏洞百出,单靠媒体来守护我们的生活质量,不是自我标榜,就是痴人说梦。 作为消费者,我们只能自求多福,或继续打醒十二分精神:怎么就没发现这里买的“优の良品”,和香港的标识在英文上有“少少的”差别?对于制假贩假者,我们也只能给予道德的谴责:面对执法人员和记者,那个老板还说:“我们没有拿刀拿枪逼他们买,要说欺骗我也没办法。”公然为“不是抢而是骗”而大言不惭———人无耻到这个地步,夫复何言?(伊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