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就业必须抛弃旧思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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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1:39 中华工商时报 | |||||||||
继去年成功举办第一届之后,由全国工商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的“2006民营企业招聘周”昨天拉开帷幕。这也意味着全国31个省份和100个大中城市的招聘活动将相继展开。 在一方面就业形势日显严峻,另一方面民工荒警报不断的当下,全国工商联等推出的“招聘周”活动受到各方的欢迎无疑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据统计,去年的“民企招聘周”
这显然说明了民企对就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事实上,用“无与伦比”来形容民企的这种贡献毫不为过,因为其已成为解决我国就业的主要渠道。有关统计表明,目前在个体、私营经济就业的总人数近2亿人。不仅如此,每年的新增就业岗位也主要依靠民企提供。 但是,遗憾的是,这个事实却并未被人们所广泛认知,民企对解决就业所起到的无可替代的贡献并没有获得相匹配的广泛承认———尤其是政治待遇上的承认。“非公经济36条”出台一年多的现实表明,要使民企在现实中真正获得和国企同等的待遇,是何等的艰难。 我们知道,新中国成立之后,民企真正发展的历史不到30年,至今还不能说已到成熟的阶段,而“阶级斗争”、“剥削论”等束缚其发展的意识形态的历史却要长远得多。比如当年“雇工七个以下不剥削,八个以上则剥削”令人啼笑皆非的规定等等。这也不同程度地阻碍了民企的发展壮大,由此也影响了民企在解决就业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民企而言,尽管当前的政治、政策环境已今非昔比,至少“七个八个论”已不再有市场,但是,现实提醒我们,民企要真正走出被歧视的阴影,依然任重道远。在本报前日主办的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上,就有一位学者当场质问一位民营企业家,其财富是否靠“剥削”员工所得?学者当然有质问的权利,但暴露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思维观念远远落后于现实发展。 事实也许更有说服力。在广东,八成就业人口进了民企。“十五”期间,国有企业就业减少了大约1500万人,而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净增7000万人,其中,城镇民营 经济净增5700万人。 这一减一增无疑传递出这样的信息:要解决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难题,必须主要依靠民企;而要拓宽民企就业面,必须抛弃束缚其发展的旧思维,真正花大气力从政策、法治、市场等方面为民企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尤其是地方政府不要将认识停留在口号上。否则,就业这个“民生之本”的问题不解决,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