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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春暖应惠及公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6:09 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北京、广州三大城市近日相继公布一季度平均房价,无一例外有较大幅度上涨,其中北京、广州市区房价涨幅均高于10%。从更大范围看,今年第一季度的房地产业景气指数比上季度上升1.9点,这是该数据连续第二个季度上升。

  相关分析表明,历经调控的房地产市场忽然回暖,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从中央到地方各种政策性利好在悄然浮现,比如3月份国家发改委公布《2006年房地产调控工作重点》,
提出要“鼓励居民适时适度购房”,上海、杭州等地相继放宽对公积金和银行房贷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居民购房刚性需求非常强劲,许多有购房能力、有紧迫需求者重新果断出手;同时近期人民币持续升值,吸引了不少海内外资金积极入市,比如上海,高档住宅成交量近期明显猛增。

  面对这久违的房价回暖,另一重要情况也引起我们注意。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4月8日接受央视采访时透露,国家将对高档住宅和

别墅用地进行不同程度限制,因为高档项目太多、房子面积太大、总房价太高,是造成目前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重要原因;只有中低价位、中小
户型
的房子供应多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房价才会相应稳定下来。

  这无疑是相对理性且符合民意的分析,同时也印证了此前披露的数据和分析。去年除长三角外,不少地区房价涨幅较大,一些中西部地区房地产投资增幅超过30%,部分二线城市,甚至内地县城也掀起房地产投资高潮。北师大金融研究中心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显示:根据去年全国城市户均收入,要购买一套70平方米的新商品住房,总房价和户均年收入之比超过13:1,这就意味着,有70%的城市居民可能无力购买新的商品住房。同时,全国商品房的空置率仍然居高不下,不少价格高、面积大的住房乏人问津。

  面对许多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远高于同期居民收入增速的现实,我们必须承认,需要购买住房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确还不在少数。对此,有房地产商却提出所谓“富人论”,认为这些城市中低收入者,并不是房地产业的目标客户。

  如果我们认同这样的主张,那么广大中低收入者只能靠政府协助解决住房问题。从199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12年来我们已逐步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住房公积金等三项制度为主体的住房保障政策基本框架。然而据建设部4月4日通报,廉租房制度进展并不令人乐观,70个地级以上城市迄今未建立廉租房制度,3年来全国总计不到33万户城镇最低收入者,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而经济适用房建设,同样在许多城市遇到重重困难,以致每次售房都会吸引成千上万人通宵排队抢购。

  很显然,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无法迅速解决广大城镇居民巨大的住房需求。如果我们要让更多城镇居民顺利进入商品住房市场,就必须想方设法从总体上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让更多适合公众需求、不超过公众购买能力的商品住房进入市场。

  基于这样的目标政策指引,当前普遍回暖的房地产市场,其实有着令人担忧的另一面。从总体上说,中央针对房地产市场的

宏观调控,尚未完全达到既定目标,房价不降反升,房地产市场结构性调整远未实现,相关调控并未完全结束。同时,房地产市场诸多哄抬房价的投机炒作,也还未得到根本性遏制。这些情况都充分表明,当前令房地产商额手相庆的普遍“春暖”,更像是短期房价反弹,还很难说是新一轮房地产牛市的开端。

  这当然不是看淡房地产业的广阔前景。从根本上说,只要经济持续发展,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今后必将释放出更巨大的购房需求。那么,面对这样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我们要有更明确的政策指向,努力满足广大公众的现实购房需求;房地产业和相关开发公司更要尊重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及早着眼于未来更激烈的市场竞争,主动适应更深层次结构调整,而不是只想着怎样钻政策空子谋短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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