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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梓林:怎么会冒出一个民企的国民待遇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13:00 新浪财经

  待遇一般指的是权利和社会地位。所以“国民待遇”也就是一个国家对公民的权利和社会地位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50多年了,人民的权利和地位,也就是通常说的“人权状况”已经得到了很大改善。虽然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方面,但从总体上说,是正在和将要进一步改善的。近20多年来的社会进步应该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

  那么,为什么在中国将要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今天,大家会绕有兴致地讨论起一个
“给予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本文谨将“国企”、“外企”之外的中国大陆企业笼统地称为“民企”,这种划分仅仅是为了论述的方便,并没有什么依据)问题呢?难道近20年“民企”的发展就没有被当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看待?就没有得到过充分的国民待遇?这确实是个悖论。因为如果这真是个问题,那么会让不了解中国国情的老外大惑不解;如果这不是一个问题,那么只能说是因为国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如果老外知道中国的民营企业享受的“国民待遇”尚且是“非国民待遇”,那么外企(多数都是私营,尤其是港台企业)又怎能降而求次去争中国民企的“国民待遇”呢?看来大家说的不是一回事,因为在概念上已经混淆了。老外所要的“国民待遇”,准确地说,是中国大陆“国有(企业)待遇”,中国的经济学界和一些媒体要为民营企业争的也是与老外要的那个“国民待遇”同义的“国有(企业)待遇”。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待遇是“国民待遇”的全集,而民营企业的待遇只是“国民待遇”的子集。搞清楚了这个概念再来讨论问题,就要容易得多了。

  客观地说,中国大陆的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虽然与国企和外企相比还不够大),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所以,总的来说,民营企业家们的心态是一种从梢到根吃甘蔗的那种感觉,从“不合法”到“看一看”,再定位于“有益补充”,然后提升为“重要组成部分”,一节一节地“啃”下来,到底是越吃越甜。所以,常见的一种现象是,凡有民营企业家在场的各级“人大”、“政协”会上,都能听到受宠之后甜滋滋的感激之情的真实表达。诸如“没有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好政策……”这样的话,是挂在民营企业家嘴边的一句口头禅,其实不仅是挂在嘴边,多数人说这句口头禅时都是发自内心的。但问题在于,这种说法蕴含了这样的意思:民营企业的权利和社会地位的获得都来自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而不是(或不知道应该是)出自比政策更稳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所以,民营企业家们“拥护党的政策”与“担心政策会变”就成了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反映的是一种复杂的心态。从客观上讲,确实没有多少民营企业家会把自己的权利和社会地位上升到与“宪法”对应的高度来认识。你看他们在共众场合更愿意谈论“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环境条件”等等这类问题,而绝不会讨论什么“国家的根本大法应该如何保障民营企业的权利和社会地位”等等之类的问题,因为把自己的权利和地位从为社会做贡献,上升到争取国家在宪法上确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的高度,往往有涉足政治之嫌,而在中国大陆被公认为成熟的民营企业家都是“在商言商”不过问政治的绝顶聪明人。这倒不完全是因为他们厌恶政治或担心政治风险,而是因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市场的风险已经够他们呛了,他们没有精力和必要再去“多元化”拓展自己的事业。民营企业家们的这种心态对于社会稳定倒是一件大好事。从这个意义上说,民营企业的待遇问题不是民营企业的事。

  如果没有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是这样一种心态,对于国人来说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的问题是,老外要进来了,人家要的“国民待遇”是“国有(企业)待遇”,民营企业怎么办?不要说“民族主义者”要搬出大清朝“宁与外寇,不与家奴”的历史来叫劲,就是吃着纳税人饭的经济学界和媒体界也坐不住了。毕竟现如今每个国人都已经再明白不过了:自家亲属与子孙后代难保个个都能进国企或外企,如果民企的“国民待遇”不能解决,即使自己再有能耐,事情拐着弯子迟早准会落到自己头上。何况现如今国民生产总值增加值的70%,新增就业机会的90%已经落在了民营企业的身上。

  我们的

传统文化固然有缺点,但也还是常常表现出她应有的智慧。中国人最忌讳的就是自己为自己争权利,越争越没你的份儿。所以,我们的民营企业家们都挺可爱,两耳不闻“政治”,一心只想发财。而我们的经济学家和一些媒体就更可爱了,非要给民企争一个与国企、外企同等的“国民待遇”不可,反正“我不是私营企业者,他们也没有找我代言,我不过是个两袖清风的一介书生”(引自《科技导报》副主编蔡德诚《要看得更远,要看得更透》,见《中评网》www.china-review.com)。因为他们不是为了自己发财,只是做学问的,所以特别的理直气壮。而且这回还真是找到了一个好理由。借着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东风,以老外提出的“国民待遇”之要求为要求,大摆事实,诚恳地提出:自家还有那么多人没有“国民待遇”呢,不如乘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趋势,顺带着一次性解决算了。其心可鉴,其情可嘉,其理可通,其言也善,看来应该不会给民营企业惹出什么乱子。需要说明的是,对这回“借洋人的要求提自己的要求”的事,国人实在不要误认为是一种“洋奴哲学”或“挟洋人以逼政府”,而要把它理解为地道的纯粹的(在没有洋人之前就有的)中国人的智慧,所谓“开放”促“改革”,恐怕说的就是这样一个意思。(写于200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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