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体制应适应民企壮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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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6:42 每日经济新闻 | |||||||||
叶檀 北京市近日发文为民企松绑,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并以参股、合资等途径进入各类垄断行业、领域。乐观者认为这是民企发展的大好机会,悲观者则从背后读出了行政权力高于法律的现实。
在笔者看来,双方着眼点不同,各反映了某一层面的事实。政府部门对于民企的发展推动从未停止,从改革初期的向民资开禁,到2004年集大成的非公经济三十六条,甚至是宪法对于所有合法财产一视同仁的保护,都反映了这一点,更别提不胜枚举的为民企松绑的地方条例。 但纸面文件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层面又是另一回事,文件与实践两张皮,或是中央与地方政府文件、部门文件打架的情况所在多有。 非公经济实行一年的结果,是民企业主信心指数的全面降低。全国工商联调查的结果,民企业主在垄断行业改革进展缓慢和融资难面前,信心降到了冰点。考虑到垄断行业中特大型国企的准政府地位,以及中小企业融资在具体操作上并无解冻的迹象———发行企业债像曾经的上市指标一样成为大型国企的特权———所以,不能奢望北京市的一纸行政文件就能收到奇效。 推动民企发展缘于税源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变化,民企地位的上升与民企在整个征税体制中的税负增长和对就业的贡献成正比。自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税收明显快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在就业和税收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就业中的比重已经从2000年的77.5%增加到2005年(预测)的84.1%,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从65%增加到2005年的75%以上。据全国工商联最新公布的《2005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显示,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接近三分之二,过去的5年中全国私营工业增加值总量增长7倍多。政府的资源调配向税收增长点偏移,本应成为理性的选择。 但同样理性的是,目前掌握了绝对征税权力的机构,能够通过扩大税基轻松地从民企的发展中获得足够的税入,而从经济管理体制上来说,一整套叠床架屋的机构对于大型国企的管理可谓驾轻就熟。换句话说,在两种企业形式之间,政府对于国企的管理成本更低,虽然从长远来看所付出的资金代价更大。改革因此丧失了急迫性。而社会资源继续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流向国企造成的暂时现象是,垄断国企反过来成为财政的直接支撑。 而征收者本人的经济人理性是更加无法回避的现象。由于在现阶段管理权与利益可以互换,一些政府部门主动充当某类企业的代言人。另一方面,给民企设租已成为权力阶层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既然对于民企设租不会造成显而易见的财政恶果,还可以拥有名正言顺的意识形态的理据,变革的要求自然不那么急迫。所以政府一方面出台各种政策为民企撤销藩篱,而另一方面各部委旨在加强垄断与权力的措施也在源源不断地出台,这正反映了政府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参差,也反映出政府整体与部门、个人目标收益的不同。 是从长期着眼培育市场发展的根基,还是短期着手、通过垄断以及税收调节扩大岁入,两股力量陷于胶着。由于中小民企的天然劣势,常常在争斗中落败。 我们应该承认政府主控改革节奏这一现实。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管理体制也应相应变革,将民企纳入旧有的经济管理体制有百害而无一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