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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外资并购 政府须应对有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5:21 第一财经日报

  在欢迎外资进入的同时,应警惕某些地方政府为拉升政绩而把企业拱手让人

  比如,我国信用卡体系全部采用国外系统,这对中国的经济安全问题构成隐患。因为毕竟中国在意识形态方面和很多发达国家是不一样的。即便抛开意识形态的因素不考虑,涉及经济安全的各种数据,对于每个国家来讲都是要加以保护的

  从技术层面来看,中国目前还没有系统建立关于反垄断以及跨国并购的专门审查机构

  秦朔(主持人):我问过一些地方官员,为什么“宁赠友邦,不予家人”,他们觉得外资比较规范,答应下来的事情能做得到,签的合约比较讲信用,他们觉得可靠度还是比较高。所以说,政府目前在外资并购中还是扮演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如何让政府职能到位又不缺位,下面请各位专家发表看法。谢康:政府方面,第一应该加强对内开放;第二地方政府减少干预;第三个加强监管;第四是产业政策上面该保护的要保护,该鼓励的要鼓励,该限制的地方要限制,该反对的地方要反对,凡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该限制的限制,该反对的要反对。王阳:从政府角度说,应该对一些跟国计民生相关的企业、行业,包括一些资源性的行业设立必要的外资进入门槛。规定达到什么比例比较合适?既能够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又考虑到能把国外的一些好的东西引进来。

  比如,我国

信用卡体系全部采用国外系统,这对中国的经济安全问题构成隐患。因为毕竟中国在意识形态方面和很多发达国家是不一样的。即便抛开意识形态的因素不考虑,涉及经济安全的各种数据,对于每个国家来讲都是要加以保护的。

  我认为,中国政府可以采取成立审查委员会的方式,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但国家必须做这个事情,不能缺位。同时,政府必须给国内企业同等条件竞争。

  宋凛冰:该如何解决外资对我国经济安全影响的问题,政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可以说很多情况下,是外资通过地方政府实现了“并购”的目标。因为很多并购的操作过程,企业本身都可能跑到政府去请示、协商解决的方式。

  应该说,刚开始外资进来的时候,中国企业不太意识到并购到底意味着什么,有时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都不能分清。但随着并购的增多,国际化视野的开拓,企业也知道国际程序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步骤是非常重要的,并且掌握了一些谈判的技巧,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未来的并购谈判中,将有更好的、更加平等的地位。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个趋势,虽然企业还没有达到成熟的国际水平,但中国政府应该在这个方面帮助它们。

  阎海峰:对于外资,我们已经允许它进来了。现在什么对于我国来讲是最重要的呢?就是在引进外资时,我们必须有明确的战略意图,既然政府决定利用外资,就要利用到位。

  那么谁来利用它?一个是中国自己的企业,第二个是中国的政府。利用它获得什么呢?资金和技术。

  接下来,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并购中所扮演的角色,他们和外资的关系。政府决定以市场换技术、以地皮换资金、以国企的资产换资金、以环境的污染换资金,如果上述这些都换来了,倒也差强人意。但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获得比较高的GDP,为了高业绩,为了升官,才让外资进来,这个心态就值得商榷。应该说,外资收买了某些政府官员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所以,并不是中国企业竞争不过外国企业,而是某些地方政府,有意识地为了拉升政绩而把企业拱手让人。所以,关于外企进来是为了提升中国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我觉得都要思考,不能一边倒地听信这些。

  有人认为外资是在帮助我们的企业提高,但我觉得不是如此,而是竞争效应造成的,中国市场环境越来越开放,身处其中的企业自然而然在提高。所以,地方政府以获得高GDP、高业绩,而把外资引进作为一个标准,我觉得这是非常危险的。

  这些GDP和业绩都是在内生经济没有完成实质性转变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虽然,宏观上经济指标很漂亮,但微观上我国企业

竞争力还是很成问题的,我觉得这个最需要我们警惕。

  那么根本出路是什么呢?就是把自己做好,一家是企业,一家是政府,两家都要做好。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在地方政府。

  第一,国有企业,政府不要再刻意保护它,需要把它投入到竞争环境中。政府保护国有企业,以为是在帮助它成长,结果可能适得其反。第二,地方政府在卖国有企业时,跨国公司有购买意向,同样情况下,国内企业也有购买意向的,应该让国内企业优先。

  现在,某些地方政府对国内企业存在歧视的现象,相反,对待跨国公司各方面很宽松。中国文化当中有些东西要特别当心,就是“宁赠友邦,不予家人”。为什么给外国企业可以,给自己的企业就不行呢?

  梁信军:在外资并购过程中,政府应该成为一个有为的政府。

  任何一个国家,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治支持。对于民族的、创新的、品牌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政府在国内采购当中,难道不应该支持吗?

  同样是花中国纳税人的钱,为什么不用中国制造的东西?当然,外资厂商在中国制造的东西,政府一样需要采购,但是起码与外资产品相对应,中国企业的产品不应被放在第二的位置,而应该首先考虑。

  中国制造的商品被放在政府采购第一优先考虑的位置。同样,我们应该支持中国自己的品牌产品,支持中国自己的技术。我觉得,对于本国企业的支持,中国政府应该毫不含糊地表示出来。包括国际市场的开拓、国际销售的扶助,政府都应该支持。

  当然,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已经有很大的支持,包括国家商务部给了很大帮助,让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没有政府的支持,中国企业进入WTO采购没有那么快。

  此外,对于外资并购,中国政府应该致力于公平的法制环境建设,来应对这些。

  除了《反垄断法》外,我认为的确有必要成立一个产业危害审查委员会:第一、商务部应该可以参加进来;第二、应该由行业专家参加;第三、应该有人大参加,应该由人大来组织,如果有必要人大可以马上进入立法程序。

  只有上述三方一齐参加到当中来,才可以不针对某个具体的并购案例来进行审查,而是通过某个很有代表性的案子,立刻上升到立法层面。

  那么这个产业危害审查委员会应该审查些什么呢?我觉得其应该审查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这个并购案究竟有没有可能对中国产业造成损害。第二个方面,如果跨国企业的并购行为涉及如下企业,行业龙头性企业、创新技术拥有企业和拥有品牌的行业前几名企业,这些并购行为要进行两个认证。首先,要进行产业损害认证,其次要根据《反垄断法》进行垄断危害认证。而且上述认证要一视同仁,对于国内国外企业都一样。第三个方面,审查并购企业的发展规划以及承诺,其中,能不能带来技术是审查的关键。在谈判过程中,中方可以根据审查结果提出要求,中国企业希望外资并购有助于我们的技术发展,如果在并购后的规划中没有这些内容,那么跨国公司在这起并购中就会失分,反之得分就高,而得分的高低将最终决定它是否在竞争中胜出。当然,在并购完成后,我们还要检查跨国公司对于并购规划的落实问题。最后,这些企业是否通过并购,来帮助中国企业从行业价值链的低端向高端转移,如果是,那么这样的并购中国政府应该举双手欢迎。

  费国平:中央政府高官、时任统计局局长的李德水在我国两会期间提出“必须坚决制止任何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此时的发言似乎成了政府对社会呼声作出的正面回应。联想到之前同样受到保守言论影响而推迟出台的《物权法》,市场似乎更有理由怀疑中国的外资并购政策可能“向左转”。

  首先,从技术层面来看,中国目前还没有系统建立关于反垄断以及跨国并购的专门审查机构,或者咨询机构,上述措施的缺位,确实让反垄断规定的执行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障碍,这从某种意义上也反映出政府对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仍停留在封闭的计划经济时代,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此次争论让相关部门对于上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产生了重视。

  此外,政府要改变通过土地和已经降到没有可降空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者的做法,改革税收制度,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企业进行产业整合,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果中国企业的融资困境不解决,企业形不成规模和核心竞争力,无论是否存在外资并购,中国企业都将在日趋国际化的竞争中落败。有人哀叹的中国企业“与其被击败不如被收购”就会变为残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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