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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巨头很冤屈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张贵峰

  针对近日由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上涨引发的社会各界对中石化和中石油的议论纷纷,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成都为两大集团抱冤屈——“中石化和中石油等大型企业,不惜以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换取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去年,国际原油大幅上涨,为了维护稳定的大局,中石化补贴原油和成品油之间的差价高达512亿元,中石油也补贴了310多亿元,两大
集团当年总共贴补八百多亿元……”(《四川新闻网》3月27日)

  阅读这则新闻,不禁想起不久前,李荣融主任在论证石油、电信、电力等国企“几乎没有垄断”时,所说的另一段著名的话:“国有企业搞了半天,它是国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

  不难发现,两段议论虽然同是在为国企抱屈,但联系起来看,却潜含着逻辑上的矛盾——既然中石化和中石油等大型企业,说到底“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那么又何来“牺牲自己的利益”一说呢?反过来讲,如果石油巨头们存在“自己的利益”是确实的,那又如何保证其行为“都是为人民的”而不会为自己的呢?

  显然,类似这种充满矛盾意味的说法,我们并不陌生,尤其在涉及那些兼具垄断性和公益性行业的国企比如水、电、气时,更是如此,而且情形往往都是这样的:当人们对这些企业的垄断表示不满时,后者会再三强调自己的公益(人民)性,借以论证垄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当公众对其经营行为表示怀疑——比如动辄涨价时,这些企业又会反过来亮出“自己的利益”,诸如成本太高、牺牲太大之类问题,倒“苦水”、诉“冤屈”。

  抛开具体的是非不论,这种言辞矛盾,实际上折射的是当前我们对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在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垄断与公益认识上的暧昧和矛盾,以及协调整合这些关系的制度机制上的含混和欠缺。以石油行业为例,这种矛盾至少突出表现在,其一,没有将石油巨头们所承担的公益使命与企业利益严格区分开来、给予清晰界定——在谈公益的时候,对“牺牲”耿耿于怀,而一追求起“自己的利益”,又往往抱住垄断不放。其二,缺乏调和与疏导上述这些关系的制度安排,使公益与私利、国家与企业利益能整合互动起来,比如,如何让石油企业的垄断收益转化为公共利益,又如何在尊重企业“自己利益”的同时防止其滥用垄断地位损害公益?

  基于这种理解,再回到

成品油涨价事件上,会发现,时下公众之所以对此议论纷纷,关键也许并不在涨价本身是否合理,而在于,涨价背后隐含的种种认识矛盾以及化解这些矛盾的制度缺失,比如,石油企业对原油和成品油差价的补贴,有多少是属于真正“牺牲自己的利益”,又有多少是其凭借垄断地位获取原本就该回馈的公益责任?这种利益分割、承担的边界在哪里,如何给予制度规范?一个最直观的问题正是,两大集团因为贴补差价少赚800亿固然是事实,而其由于垄断又多赚了多少呢,这后一个事实该怎么算?

  我想,除非这些问题都得到很好解决,公众对

成品油价格上调以及石油企业的“冤屈”的认同度,就难言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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