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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关键在农民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 14:33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范利祥 上海报道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两条原则:一、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二、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3月24日早,在上海参加“200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司长高俊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在担任农村经济司司长之前,高俊才曾在基层工作多年,并当过四年的生产队长。担任司长后,他还经常到农村调研。“农民都愿意给我说实话。”高俊才笑着说。

  新农村不仅是新村

  《21世纪》:新农村建设刚刚起步,目前有哪些需要重点突破的部分?首先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高俊才:新农村重点要考虑一个“农”字。新农村不是新村,它还是一个“农”字:农业、农村、农民。其中,首先要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要在粮食和其它主要农产品上提高产量,提高品质,使农民通过农业生产来增加收入。

  新农村建设还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以各地、各个阶段的不同出发。东中西部的重点不一样,需要什么,先干什么,不能搞整体划一,不能强迫命令,不能一哄而起。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时效,才能起好步。现在的重点和今后三年五年的重点也不一样。

  《21世纪》: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协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他们各自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高俊才: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是我们坚定不移坚持的方向。

  但市场也有一些滞后的地方。农业与工业竞争,农村与城市进行竞争,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要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就要适当地保护弱势产业和群体。因此,就需要政府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加强宏观调控,加强保护农业和农民的力度。

  目前,中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要落实好这些方面,就必须要依靠法律、政策,必须要从宏观方面多出台一些更有利的政策,才能保护好农业农村和农民,才能使竞争更有序,才能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农村综合改革步入深水区

  《21世纪》:目前,农村综合改革已全面展开。在推进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高俊才: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是,怎样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怎么真正保护农民的民主权益。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让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如果把农民这四个“权”维护好了,综合改革就会取得更好的效果。比如有些活动,如果不让农民参与,农民的意愿得不到体现,改革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权和益,两者是相互的,没有充分的权利,就很难保障农民的利益。

  《21世纪》:在综合改革中,目前大家关注最多的是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在这两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高俊才: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一块,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政策已经明确了。各地政府要按照政策,按照法律,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好农民的利益。征地要和农民协商,不能搞强迫命令;土地的补偿标准,应该征得农民的意见,让农民可以接受。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建立一个能够保护农民利益的仲裁机制,帮助农民说话,维护公平。如果单个对企业的话,农民就很弱势。仲裁机构就要充当平衡农民和企业利益的力量,维护这种公平。

  在农村金融这一块,问题也不少。农村存款多、贷款难,这种现象很普遍。现在有多种方式正在探索。一种方式是通过财政对银行利率进行贴息,这样农民贷款的成本低了,银行的风险也小了。还有一种是农村小额贷款实行“联户联保”。比如五个户,当中一个户还不了钱,其他四户要承担连带责任。还有一种方式正在云南试点,也就是“四位(农民、银行、企业、担保公司)一体”的模式。

  关键在农民工

  《21世纪》:城乡二元结构会不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阻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应该先从哪些方面着手?

  高俊才:应该说,现在是二元经济结构,三元社会结构——一元是城市居民,二元是在农村务农的农民,三元就是农民工。农民工是一个两栖的特殊群体,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从新农村建设来看,更应该重视农民工的作用。农民工对中西部的协调发展,对于城乡发展,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据我去年的一个调查发现,四川省的农民工,捎带回家乡的钱,和当地的财政收入大体相当。

  对于城市尤其是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比如

长三角和珠三角来说,农民工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产业大军。比如广州经济的发展,除了内因之外,在外因上,很大程度上靠两外:一是外资,二是外地农民工。

  因此,如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应作为改革当中一项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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