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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有偏见的人才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 17:59 经济观察报

  本报评论员 文平

  博士生就可以不经考试,径直跻身副县级官员的序列?博士生就能比硕士生更为欢畅地在仕途游弋?媒体透露的河南省“选调生”新政策,对鼓励大学生下基层、建设“新农村”或许不无裨益,但类似的“不拘一格降人才”,正是我们急需修正的怀有偏见的人才观,它所蕴藉的不平等的思维观念,是我们健康地走向长远的障碍。

  将博士研究生等同于副县级官员的通俗做法,事实上是对人才的一种偏见,骨子里还是学而优则仕的老一套。一个人的研究治学能力和一个人的行政管理能力未必均等。我们或许可以从现实世界中找出一个个孤立的个案,证明一个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县处级党政官员。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寻觅到一个个反面的例证,驳斥这一决策。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体系论证,让我们获得大多数博士生都可以成为优秀官员的一般结论,河南省的这一决策,就免不了“草率行事”的尴尬,脱不了“学而优则仕”的嫌疑。“学而优则仕”的观念,我们已经批评了很多年,可是现实的改革中,我们总是容易掉入过去的窠臼,未能有效地防止秉承千年官本位思维的错位观念,以改革的名义“借尸还魂”,误导社会公众。

  我们之所以使用“误导”一词,是因为现代版的“学而优则仕”传播了一种不平等的人才观。选聘博士生担任副县级官员,选聘硕士生担当正科级官员,听起来似乎是“不拘一格降人才”,实质上却是“以学历论人才”。理论上说,同一专业的硕士生和本科生,在某一领域的学术探究和造诣,不及博士生,但我们是不是可以否定硕士是比博士更低一级的人才,或者说,相对于博士,硕士生和本科生就不是人才?在党政官员序列,这一推论就更为荒诞不经。以此类推,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工人和农民是不是人才?港府特首曾荫权起初的学历很低,看他今日在仕途的成就,你能说他在初为

公务员的时候就不是人才,或者是比博士、硕士差一些的人才吗?

  以学历的高低将人才分成三六九等的做法,在一个学历消费越来越高、公务员越考越热的时代,既误导教育界,也误导“官场”。据官方媒体报道,河南省规定:分配到乡镇工作的“本科生”选调生,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一般”安排副科级职位;分配到乡镇的“硕士生”选调生,“直接享受”正科级待遇,“有条件的”将安排乡镇党政副职;工作满3年后,对表现优秀的,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博士生”选调生的职务安排,不参加笔试,可“直接安排”副县级职位。我们在这段引文中有选择地给部分关键词加上了双引号,意在强调学历和官阶的某种对应关系。我们相信,教育界也会从中读出相同的况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刺激片面追求高学历的社会风潮。博士生免试任副县级官员的政策导向,究竟在“官场”掀起多大波澜,不得而知。可以想见的是,它有可能在制度设计上,推动低级别公务员在职提升学历的非正常化进程,将在职学习的好事变成坏事,将终身学习中的“素质教育”蜕变成“文凭教育”。一旦我们担心的现象在未来成为事实,你会反思今天的政策对那些兢兢业业勤勉上进的公务员们不公平不公正吗?

  就有偏见的人才观而言,最要命的,可能还不是这些可以预见的“隐忧”,而是暗暗搭售着的人和人之间不平等的思想观念。公务员制度的大门是向所有中国公民开放的,它为每个有志于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公民提供平等的机会,“凡进必考”是

公务员法的“原则”,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在非特殊职位上,有什么理由成为“例外”?如果真的不拘一格降人才,那么,农民和工人能否像博士生一样,进入政策决定者的视野?倘若“博士生免试任副县级”遵循的是“尊重人才”的逻辑,那么,请问,“不是人才的人”就不应该得到尊重吗?如果“人才”是少数高学历的人,那么大多数学历不高或者没有学历的人,该不该得到尊重?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应平等地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们要迎接“好的市场经济”,需要清理的就不仅仅是有悖于法治精神的旧法规旧条文,还应包括我们那些潜藏在灵魂深处的不平等的旧观念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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