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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不能以高耗能产业作为金字招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 16:07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3月25日电 题:西部不能以高耗能产业作为“金字招牌”

  记者 王金涛 储国强

  前不久,记者在贵州省独山县采访时了解到,这个县要着力打造以高耗能为主的麻尾工业聚集区,目前已落户30多家上规模的冶金、建材、化工等企业。现在,一些西部县市
纷纷把发展高耗能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在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扶持的20家工业园区中,以高耗能产品为主的园区竟然占一半左右。

  “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限制发展高耗能产业,这是一个全局性的安排,绝不会对西部地区发展高耗能产业网开一面。一些地方之所以用发展高耗能产业吸引投资者,在国家产业政策上“反弹琵琶”,根本上还是这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没有端正发展观念,急功近利,盲目追求发展“政绩”所致。部分西部贫困地区往往工业不发达,财政拮据,交通不便,群众生活贫困,迫切需要投资。于是,一些地方就把国家限制发展高耗能产业作为“机遇”来抓,想方设法把东部地区淘汰下来的高耗能企业吸引过来。这种做法,对落后地区增加GDP虽有一定成效,但高耗能产业往往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给当地带来的诸多不良后果堪忧。

  从地方来看,一些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高耗能企业从东部地区原样迁至西部,没有技术改造,没有治污手段,任凭西部青山绿水遭受污染,势必祸及当地群众,眼前得实惠,长远利益受损害。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看,这种违背国家政令的产业发展,只能加剧

能源紧张局面,损害我国经济的整体利益。

  西部地区的发展同样也要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要符合

科学发展观。西部不应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成为任意发展高耗能产业的“特区”,把无限制地发展高耗能产业作为西部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不妥,这样自立门户的招牌应当尽快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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