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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需要细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6:18 第一财经日报

  从4月1日起,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将进行调整。此次自1994年以来最大规模的消费税政策调整,可谓亮点很多,但从消费税作为一种具有重要市场调节、缓解收入分配差距功能的税种来看,此次消费税调整,不能不说还留有不少缺憾。

  比如,在税率标准的细化、拉大差距方面,仍有过粗、过窄之嫌,以小汽车税率为例,调整后的税率对1.5升以下(含)小排量车仅单列为一个税率,这意味着,即使1.0甚至更
低排量的汽车也只能和1.5排量车辆享受同一赋税待遇;显然,在排量不断趋小、排量划分更细致的小排量车发展背景下,这一税率标准鼓励小排量车的作用难免打折扣;再看大排量车,4.0升以上(不含)的轿车才征收20%,正如业内人士指出,这个税率太低了,“即使征收40%,对他们也是九牛一毛,起不到抑制作用”。(湖北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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