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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道路的思考:私有化的后果会如何(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水皮

  东欧国家的私有化进程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同步发生的,从柏林墙被推倒的那一刻起,东欧地区的私有化大幕就此拉开。和绝大多数的东欧国家不一样的是,联邦德国对于民主德国实际上是一次整体并购,而由于联邦德国的强大财力,又足以支持新德国在前民主德国实施“休克疗法”,尽管由此导致此后两年民主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损失了30%。

  和绝大多数的东欧国家一样的是,统一后的德国在第一时间就对民主德国的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手术。根据科尔政府授权进行的清产核资表明,民主德国的银行和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其价值约为3200亿美元。

  令人震惊的是,根据德国的预算文件,德国不但没有从出售前民主德国的工厂和银行中收到至少3200亿美元的费用,反而还为此贴进去1800亿美元。换句话讲,德国为民主德国的私有化损失了5000亿美元,3200亿的固定资产不但分文未取,白送而且还为此补贴了1800亿美元作为接盘者的代价,德国政府不但没有从买主那里收钱,还向买主们提供资金。

  这就是私有化的德国模式。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符合德国国情的、特殊的、不能拷贝的模式。

  因为几乎就在私有化的同时,联邦德国就开始以相当于民主德国全部个人消费支出40%的水平为民主德国提供消费资助。由于私有化而提前退休的员工从联邦德国那里领到的报酬远比工资要高,而继续留在工作岗位的人的工资则由全德工会来制定,虽然比联邦德国的同行低一半,但是远远超过他们的劳动生产率。也就是说,德国政府把民主德国的人民的生活负担了起来。

  但是,东欧国家的改革者们往往看到的是前者而忽略了后者。民主德国的国有资产被倒贴收购的实践,直接刺激了东欧地区的国有资产贱卖风潮,导致了“波兰道路”的产生。

  研究波兰的私有化之路是有意义的,因为波兰在整个东欧地区是除民主德国之外最大的经济体,其资产差不多是匈牙利的两倍;和保加利亚和

罗马尼亚的渐进式改革不同,波兰实行的是十分激进的改革即“休克疗法”;更重要的是波兰私有化的后果是国有资产的75%左右落到了外国投资者的手中,这后果的严重性不仅仅体现在波兰人民几十年艰苦卓绝的重大牺牲而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被仅相当于实际价格即市场的价格的一个零头就被处理掉了,而且还体现在将自己国家通过原有的国有资产获取利润的权力也同时转让给了外国,国民财富大量流失,国家所得的只有劳动力的劳动所得,即工资。这意味着,波兰如果要在本国重新建立自己的固定资产,它们所能依靠的主要资本积累来源就只能是从工资中省下来的储蓄。

  “波兰道路”的后果如此严重,经济的衰退和失业的增加就成为理所当然的现象,以致有专家认为,这种经济下滑的程度是当代世界史上绝无仅有的,比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还要严重。

  作出这个判断的人叫卡齐米耶日·Z·波兹南斯基,是个经济学家,波兰人。波兹南斯基在波兰华沙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1980年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赴美离开波兰,此后一直在美国大学当教授。作为一个波兰人,波兹南斯基对于发生在自己祖国的社会变革给予了强烈的关注,在华盛顿组织过多场研讨会,邀请波兰和美国的教授们就后共产主义时期的经济转型展开讨论。这些讨论被他汇编成册出版,其中包括《波兰的稳定化与私有化:从经济学上对休克疗法纲领所作的评估》。

  更有意思的是,波兹南斯基还是一个艺术品收藏者,收藏的品种不是别的,恰恰是现代派的中国油画和水粉画。北京的当代艺术出版社发表过他关于中国现代派画家的评论。波兹南斯基的爱好对于他了解现代中国的改革显然受益匪浅,这使得他在对波兰改革的研究中经常会不由自主地就拿中国的经验和实践作为参照物。在肯定中国改革的同时,为自己祖国的遭遇而痛惜,同样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同的改革路径决定了不同的命运,这不能不说是经济学家的悲哀。

  2004年5月,波兹南斯基从全球化的角度检讨波兰私有化教训的著作《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东欧国家的民族资本被剥夺》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了中文版。波兹南斯基为中文版作序,将中波的改革之路作了系统的对比。

  “在中国,由于那里保持了政治上的连续性,公共利益还在继续对党和国家的决策产生驱动作用,因此东欧国家所采取的那种激进的方法,在这里的现实中并没有市场,与之相关的那些风险也并不存在。中国也没有像东欧国家那样,不顾经济运行情况的好坏,而只强调要把改革作为优先领域。与过去一样,中国的主要目标依旧还是保持经济增长,为民众提供总体福利——充分的就业、稳定的物价和必要的平等。由于有这样一种轻重缓急的意识,所以,改革的范围只能以有利于实现这些目标为限。”

  波兹南斯基对中国应该是了解的,因此,这个波兰人在肯定中国过去改革的同时,对中国现在的改革却表示了担忧。

  “一个国家在没有适当的监督管理的条件下出售国有资产,就总要面临这样一种风险,这种拍卖活动会导致无缘无故的打折现象的发生。中国目前可能就面临着这样的一种风险,因为中国最近作出决定,将首次允许将重大的国有资产转让给私人所有者。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不仅说明,那种滥拍滥卖国有资产的现象是很有可能发生的,而且还说明,如果允许将国有资产这样拍卖给外国人,其经济后果也会是特别惨痛。如果国有资产的销售对象是本国公民,那么,财富的再分配就会只发生在一个经济体的内部,但是,如果把国有资产拍卖给外国人,则后果将是整个经济体的全面贫困化。”

  波兹南斯基的中文序言写于2003年年底,这年的3月份,中国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刚刚挂牌,而所谓的“国退民进”已经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地进行了一年有余。《国有资产法》迄今没有进入立法程序,国有资产的转让也没有相应的司法监管程序,国有资产的流失成为一代中国人的心头之痛。此时此刻,细读波兰人的著作,水皮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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