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中航油巨亏 > 正文
 

幸运的中国企业家群体与不幸的陈久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10:51 东方早报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乔新生

  2006年3月21日,中国航空石油集团新加坡公司前总裁陈久霖被新加坡初级法院判处监禁4年3个月,罚款20.74万美元(33.5万新加坡元)。这个昔日叱咤风云的石油大亨,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新加坡初级法院判决的罪名是,陈久霖在担任公司的负责人期间,伪造和制作误导性报表,未将公司亏损情况上报交易所,合谋欺骗德意志银行以及内幕交易等。

  从这些罪名来看,新加坡司法机关将陈久霖判处监禁,并不是因为他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而是因为他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从事交易,欺骗了投资者,欺骗了交易相对人,扰乱了新加坡的金融交易秩序,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交易规则。

  而在我国,人们普遍关心交易的结果,很少关心交易的过程、关心交易手段的正当性。这也是中国国有企业经营者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原因所在。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只要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即使采取不合法的手段,也能够获得嘉奖。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生产力,增加GDP,政法机关甚至出台文件规定,只要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效益,即使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违法现象,司法机关也不应追究企业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正是在这种只看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的大环境中,许多企业经营者投机取巧,肆意践踏国家的法律。

  对财富的贪婪追逐,使人们忘记了追求财富的目的和原因,忘记了公平,忘记了法律,忘记了社会应有的商业道德。在财富累积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可以做假账,民营企业可以搞诈骗,个人可以寡廉鲜耻……我国不是没有严刑峻法,但是在对财富的攫取过程中,很多现存的规则都变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许多违法犯罪都在冠冕堂皇的改革幌子下变得正大光明。

  陈久霖案件给我们的重大启示是,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国家必须担负起保护起点公平和竞争过程公平的责任,必须对涉及到公共秩序,特别是信息披露、规模交易等事项,采取严格的监管责任。如果发现企业经营者在交易的过程中涉嫌损害公众的利益或者侵害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那么必须立即出手,打击犯罪,决不能允许不法行为人逃脱法律的制裁。

  陈久霖的折戟沉沙,源于非法经营期货期权交易,给公司造成巨额亏损。从法律上来说,作为新加坡法人的中国投资企业,中国航空石油集团新加坡公司的盈亏状况新加坡的司法机关并不关心。新加坡司法机关关注的是,这家公司在新加坡经营的过程中,是否违反了新加坡的交易规则,扰乱了新加坡的交易秩序。倘若陈久霖在经营过程中间完全依法办事,即使造成巨额亏损,新加坡司法机关也不会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从本质上来说,陈久霖完全是因为违法经营而承担了法律的责任。

  正是这种对竞争过程的高度警惕,使得那些投机取巧者不敢继续作奸犯科。陈久霖为他的胆大妄为将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可是在我国还有多少企业家正在为追求财富铤而走险呢?

  在中国现行的刑法中,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有内幕交易罪,有操纵

证券交易价格罪,有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等,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交易的整个过程,都设置了具体的罪名,法律不可谓不严密,可是在过分注重结果的改革理念和司法观念的引导下,这些罪名在司法活动中很少被祭起,用以惩治违法经营的企业经营者。而在一个比较完善的法治社会,司法机关并不注重竞争的结果,而是把着眼点放在竞争的过程中,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国正处在一个改革的后稳定期,面对财富的增长,人们终于意识到了竞争公平的重要性。司法机关应当因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力度,防止少数企业经营者采取不法手段获取利益。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15,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