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最大规模调整力促资源节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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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2:2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从4月1日开始,我国对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执行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最大规模的调整。调整的大方向瞄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其中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此次调整,新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将汽油、柴油作为该税目下的两个子目,将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油品作为五个子目征收消费税,并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调整税目后,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新增税目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 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几个税目。调整后的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六档税率(见附表),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 对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调整,将现行10%的税率,改为对排量2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征收3%的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仍维持10%税率不变。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调整,拉大了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政策鼓励。 据介绍,消费税调整是因为现行税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征税范围偏窄、一些应税品目的税率结构与经济发展现状不相适应。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