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的慈善才能久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2:22 第一财经日报 | |||||||||
周志兴 慈善这个话题,在中国曾经有很多年没有被人提起,很长时间内,这个词是和资产者连在一起的,甚至是和伪善连在一起。现在不同了,慈善这个词表现为褒义了,许多人希望慈善家的帽子能够戴到自己的头上。
最近,浙江一位知名民营企业家南存辉在评论《福布斯》的富豪榜时,就说了这样一句话,大意是:我不在意富豪榜上有没有我,我在意慈善榜和纳税榜上有没有我。他的话,相信也是许多企业家的心声。 慈善经历的非议,并不是在中国独有,西方国家也经历过。马克思就曾嘲讽那些慈善家是用剥削来的钱沽名钓誉,而美国的一位小说家斯坦贝克更是有这样的说法:一些富有的金融家,用一生中三分之二的时间从社会上攫取财富,然后再用三分之一来返还部分财富。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随着慈善事业的不断完善,大多数人已经充分肯定了慈善事业,如果极而言之的话,就算是捐出的钱是肮脏的,但是用来资助了在贫困中挣扎的穷人,也算是改邪归正。总比用肮脏的钱去办肮脏的事要好得多。 在中国,由于慈善事业刚刚开展起来,很多人对这个舶来词表面上十分清楚,实际上还有许多疑惑,所以见诸媒体的慈善定义很多,比如说:慈善是一种美德;慈善是精神贵族行为;慈善是一种生活方式;慈善是企业的情感公关活动;慈善是一种投资;慈善是轻松的道德享受;慈善是自我保险的形式等。诸如此类的说法还有一些,这些都不能算不对。 可是如果从大力推广慈善行为的角度看,还是那位政协委员李海滨先生说得准确些,就是要把慈善看作是一种消费。 商品社会是这样的,有钱的人占有了资本,而资本是可以生钱的。所以,不少有钱人,只要是勤劳节俭又善于理财,会越来越富。钱多了怎么办?物质的消费总有到顶的时候,房子再多再大,睡觉不过一张床,也不可能天天山珍海味。况且,按照中国古话,衣食足知荣辱,在许多富人心里,得到比财富更要紧的东西是社会和大众的认可。慈善恰恰是得到这种认可的重要途径。所以,要设法把他们在物质上难以消费的一部分钱作为善款转移到慈善上来,对穷人和富人都有好处。 按照一般人对财富的使用规律,只有不断消费,才能刺激他不断地创造财富。所以,要把富人的消费领域扩大,只有把慈善当作了一种消费,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家或富人的消费领域变得无穷大。而他们创造财富的动力也无穷大。 消费,比如说买一辆车,吃一顿饭,听一场戏,都是消费。简而言之,消费是把钱用出去,得到相应的收获。而人们在消费时,会衡量付出和获得是否对等,如果花了钱什么都得不到,就不能算是正常的消费。把慈善作为一种消费,就是说慈善行为的主体也要得到回报。当然,心理的满足也是一种回报,但要大多数人都认可这种回报,也是困难的事情。所以,应当有别的办法。比如说,邵逸夫先生为内地的教育捐了不少钱,许多大学里都有逸夫楼或逸夫图书馆。港人可以得到这种回报,内地的富人也可以参照。捐款建公路的人,是不是可以以他的名号来命名这条路;捐款建学校的人,是不是可以以他的名字命名学校;捐款修建养老院的人,是不是可以以他的名字命名这个养老院。当然也不一定就是捐款人的名字,也可以是捐款人的父母或其他他认为值得纪念的人。 也许有人不以为然,捐钱就捐钱吧,图什么名!此话不见得没有道理,既然你要做善事,就不要图虚名,我们过去的许多出版物都是这么教导的,也确实有些人默默地做着善事。但是,慈善事业绝不是仅仅靠这样的人做起来的,这支队伍是越壮大越好。有一些人既愿意当慈善家,但是也愿意留下自己的名号,这也是十分正常的,在这样的前提下,他们捐出钱来,为社会的福利和教育,为穷人做一些事情,何乐不为呢。(作者为《财经文摘》社长)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