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许油耗子危害能源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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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1:13 中国经济周刊 | |||||||||
《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石油是现代工业和现代文明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重要能源和工业原料。由于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地发展,从1993年起,因进口依存度不断上升而引起各界对石油安全的关注日甚一日。
目前,对于石油安全的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视角大多都是向外的,即习惯于将之放置于国际政治、世界经济的范围内进行考量。而由国务院发起、公安部等十几部委共同参与实施的2006全国整治油田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则使我们看到了另一种不为人熟知的风险,发生在国内的偷油盗油已严重到挑战能源安全的程度。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此现象,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同样的疑问:已经发展为集团化、专业化,甚至能够动用火车盗运石油的“硕鼠”们,竟会在不长的时间内“发展壮大”起来。这些曾经用脸盆装,用水桶挑的蕞尔小贼若无一定的缝隙可钻,又怎么能够“发家致富”到令人乍舌的程度? 本着无罪推定的原则,在公安部等部委联手开展的整治活动结束,且司法部门作出最后判决前,我们对当前事态的严重程度不能作无依据的揣测,但不容回避的是,单用近年来油价上涨来解释偷盗油现象是片面的和缺乏说服力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约束机制的匮乏,约束力量的松弛,才是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最大的挑战。 无论如何,八部委重拳出击的背后,有着地方相关部门需要检视自身不足的问题。有些地方,只着眼于地方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对于危及石油及国家能源安全的消极现象疏于管理,成为造成“油耗子”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段时间以来,对利润高速增长的垄断性行业及所分布的地区,中央政府屡屡重拳出击以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这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及社会和谐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但若换个角度来看,其实也反映出,在企业利润、地方税收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某些官员怠于管理的危险。这在市场化改革、分权式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已成为很多问题之所以发生、蔓延和难以根治的症结。 目前社会经济问题的讨论中经常使用一个词—道德风险,事实上,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它的内涵要广得多。一定的“作为”可以产生道德风险,一定的“不作为”同样可以诱发道德风险。某种意义上来说,后者的危险程度要远高于前者。道理很简单,同样造成损失,但后者的形式更为隐蔽,发生更为频繁,处罚更为软弱。譬如说,通过这次整治行动,如果未发现有关公职人员有包庇犯罪的行为,那么,对于如此大面积的偷盗油现象,又该如何追究未尽职守者的责任呢? 去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出,行政执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见》明确地界定了人们普遍存在的一种模糊认识—以前连纪律约束都套不上的“不作为”,已经被定为是犯罪行为。所以,那些对违法乱纪现象听之任之的行政执法者,应该认真考虑如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