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需要化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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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6:07 消费日报 | |||||||||
改善消费环境需要众人参与,需要和谐。 去年以来,北京冒出500个工商工作站,分布在各个社区,部分替代政府工商部门的作用,方便了消费者,解决了实际问题,赢得社会各方的好评。 社会讲和谐,观念上不能再像过去似的,凡事都要弄个非此即彼。
工商工作站的名称就起得好,没上来就叫个什么投诉站,反映了时代的进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能体会到法律、法规的尊严与神圣,严重越轨者咎由自取。然而,消费纠纷呢?往往是可以调解的小矛盾,不都是假冒伪劣的问题,更不都是主观上的恶意欺诈,大的方面要靠国家、有关部门按政策执法来监管,小的纷争往往只需要有个第三方给评评理,调解调解。其实只要真心想解决问题,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就都能用良心秤称出斤两。 试想,消费者如果连柴米油盐或买瓶二锅头都要上国家食品质检中心去验一验真假,连普通合理的退换货都要工商局出面,那维权成本就太高了,消费环境也要不得了。有了工商工作站,政府的工商部门可以更好地集中力量,抓好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有了工商工作站,商家的委屈有个地儿诉诉,老百姓吃亏也有人给撑撑腰。 商家不能总想蒙一把,得赖就赖;消费者也要讲道理,不能觉得自己就是当了上帝,真骑到了厂家、商家的脖子上为所欲为。做了错事的首先要道歉,得了理的还要让人三分。 消费环境的局部欠缺,政策法规的某些缺失,靠什么弥补?靠的就是将心比心。往大了讲,就是大事小情处理起来要体现出人性的光辉,这光亮可以照照我们彼此的内心世界。此时是商家,彼时就是消费者;今天的消费者,明天就有可能面临职业道德的考验。 俗话说得好,风水轮流转。其实,凡事都怕将心比心,强势与弱势都不是绝对的。商家有时会认为厂家仗势欺人,厂家也觉得受了商家“进场费”的欺负,社会上可能还有些个别不太讲理的“刁民”。工商工作站的存在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能。 社会是法制社会,同时也是道德社会。法律不可能包罗万象地解决一切具体问题,不可能将每个人的责任和权益都量化到极致。 管好自家的门,干好自家的事,其中也包含了一份对社会的责任感。宽容氛围的感染,道德感召的力量,日常消费中真正化解不了的矛盾又有多少呢?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