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挺直腰杆大胆去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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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9: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昨天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正式通过了。这是全国首部改革创新法规。这一立法创举,不仅对深圳的改革创新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对全国改革创新的推进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为改革创新立法是一大创新。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其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日益突出,而发展模式创新、体制制度创新、对
改革创新促进条例的出台,必将为特区的改革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如何使改革创新的步伐不会因各种因素的干扰而放慢甚至停顿、间断,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立法促进改革创新,正是力图从体制上进行求解的一个探索。条例将改革创新纳入法制化轨道,从改革创新的目的、具体政策、执行程序,到配套的财政、预算等,都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就可以建立起鼓励改革创新的制度,形成有利于改革创新的机制,使改革创新实践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可以说,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深圳进入了依法改革创新的阶段。 改革创新促进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形成一个鼓励改革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改革创新绝非易事,要克服重重的困难,有时甚至还有很大的风险。能不能调动起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吸引、鼓励、推动人们去闯、去试、去探索,这对改革创新能否成功至关重要。新出台的促进改革创新条例,一个最突出的亮点就是,以鼓励改革创新为主线,努力求得全社会对改革创新的共识,营造一种崇尚、鼓励、理解、宽容改革创新者的社会氛围和文化环境,比如,通过激励政策和免责政策的实施,让那些为改革创新作出贡献的人得到精神上的荣誉和物质上的奖励,从而鼓起他们的士气,激发他们的斗志;让那些功败垂成的真正改革创新者抛却顾虑,挺直腰杆,再接再厉。这是对改革创新者大胆实践的尊重和承认,也是对他们的保护和支持,使他们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创业中去,发挥出最大的创造能量。 深圳建设者要以此为动力,高举改革创新大旗,以特别之为闯出深圳更加光辉的未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