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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养医不是灵丹却是良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1: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彭兴庭

  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宗涵提出建议:“高薪养医”。他认为应该降低药价,同时,提高医生技术性服务的报酬,即在医生门诊费外加收固定的“处方处置费”。

  “高薪养医”解决得了日益激化的医患关系吗?救得了医疗腐败吗?显然,医疗领域的问题,是不可能因为“高薪养医”而一劳永逸的,如果操作得不好甚至会走向反面。然而,我仍然认为,“高薪养医”是医疗体制改革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没有“高薪养医”,医患矛盾和医疗腐败就很难有走出泥潭的可能。

  有调查显示,现在绝大多数“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师的“合法”收入,每月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培养一名医学学士需要五年,医学硕士则需要七八年。生命无价,与医生掌握的信息资源和创造的价值相比,医生的合法性收入显然偏低。为了获得与其职业相当的收入,医生就会利用信息优势鼓励多用机器、多用药,甚至极力抬高医疗器械的价格。

  每一个“天价医疗”,实质是天价的医药器械费,而不是诊疗护理费。有评论者说得好,现在是“机器看病、医生打杂”。在

医院的广告牌上,招徕顾客的,往往都是又引进了哪一国的先进设备。医院的机器是越来越精密,但“人”的作用却越来越小。新华社作过一个报道,一个普通的心脏介入手术,“患者花在医疗器械上的钱占到整个手术费用的84%,而体现医生技术价值的诊疗费和手术费,占不到手术费用的4%。”

  更多地使用“药”而不是使用“医”,这正给了“医药销售代表”(俗称药鬼)以可乘之机。因为,通过“招标采购”等正常渠道“进货”无法获取灰色收入。不仅医院和医生拿了非常不透明的“回扣”,更可怕的是,还滋养了一批从中渔利的“药鬼”。多年来,“以药养医”的局面总是难以消除,甚至看不到一丝扭转的迹象。经济学者汪丁丁在《财经》杂志上撰文指出,“为了使医师遵守其希波拉底誓言,应该使他们获得与创造价值相应的合法收入”。

  “高薪养医”的道理也在于此,这是一种激励机制的矫正。这种激励,更重要的是,让医生的薪资放到阳光下,看得见摸得着。在医院的泛行政体制中,能够获得较多好处的,往往不是那些普通医生,而是医院有一定级别的领导,他们才有医药的采购权和定价权。

  医生与法官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法官作为司法过程最为核心和能动的要素,他的良知是最重要的。为了让法官能够公正司法,我们知道,大多数国家实行“法官高薪制”,法官拥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同样,医生作为生命的守护神,他们的良知更是无比重要。“高薪养医”、“处方处置费”,为的就是让多劳者多得,高技术者高薪。然而,现在普通医生的低薪资和话语权缺失,往往使得医院里“领导干部帝王化,普通医护人员奴隶化”。在这种异化的激励机制压抑下,拥有再多良知的医生也将无法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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