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跨国资本的单赢图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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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1: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钮小明将一份建议再次确认后,郑重地交给了驻地建议议案组。这份建议,是针对发生在四川的一起国际仲裁案而提出的,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对跨国公司利用支配地位不正当获益的行为采取措施。这份建议背后,是对国内企业缺乏国际合作经验而“吃亏”的担忧,是对中外企业合资合作中一些外方“双赢承诺”变为“单赢倾向”的警示,是对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强烈呼吁。
钮小明代表的建议缘于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百事仲裁风波”。这个事件凸显了一些跨国公司趋向“先合作、后散伙”,只是确保自己“单赢”的“行为方式”。 “百事风波”背后的单赢图谋 原四川省广电厅下属企业与美国百事公司合资成立四川百事,当初看起来曾是一件非常美满的“联姻”:1994年,总投资额1300万美元的四川百事公司正式成立,中方占股73%。此后,从1997年到2002年的6年中,四川百事利税年增长率33.7%,利税总额达到3.49亿元。 然而,这样一个“红火”的企业,却因为带头反对浓缩液涨价等,与百事方面矛盾日深。2001年8月,百事方面以“审计不成”为由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提出解除合作的仲裁请求,演变为轰动一时的“中国加入WTO后第一仲裁案”。2005年1月26日,仲裁院依据牵强的理由作出裁决,提前终止百事公司与四川百事中方股东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和《浓缩液供应协议》。 四川百事总经理胡奉宪说,现在离25年的合作经营期限还有13年,如果不撤销不合理裁决,四川百事先期投入3亿元建立的消费需求和销售网络将付之东流,企业未来8亿元的预期收益将被完全掠夺。 “这样,百事公司就实现了垄断四川市场的地位,双赢的合作蜕变成一方单赢。”四川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张宜刚说。 国内企业不能没有防范之心 “我曾经咨询过在此方面很有经验的专家和官员,他们觉得国内企业‘吃亏’在当初的合同签订上,没有想过这么远、这么细。”钮小明代表说,在加入WTO的背景下,“百事仲裁风波”给所有面临“走出去”或“引进来”的中国企业提了个醒:与跨国公司“共舞”,不能留下漏洞或“空子”。 事实上,百事方面才是真正的“违约方”。当初,百事公司曾经承诺帮助四川发展丝绸、皮革、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及大额出口贸易,还承诺在四川百事生产“中国牌号、四川地方牌号饮料”。这些承诺现在都成了“一纸空文”。(新华社记者刘海、丛峰、王勉) 代表声音 国际裁决不公不能承认 在2005年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针对“百事风波”提出过提案,支持四川百事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仲裁院不公正裁决,或不予以承认和执行。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认为,百事公司提出国际仲裁,实质是跨国资本趁中国加入WTO之机,加速进行掠夺性扩张。一旦该裁决得以在我国生效执行,其对我国司法和我国政策的曲解,就将在别的国际仲裁案中被作为“先例”引用,这将对我国的法律、政府和国家利益造成巨大危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