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点评之后须铲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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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1:01 现代快报 | |||||||||
3月12日,成都工商局和消协评出了2005年度十大霸王条款,并向社会公开披露。这十大霸王条款所在消费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商场超市、通讯产品等方面。(3月13日《华西都市报》) 点评霸王条款已经屡见不鲜,比点评更重要的是铲除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在一些行业和领域愈演愈烈,除了一些商家无视消费者权益外,更是因为相关部门治理不力。有的部
要让霸王条款在市场上消失,光靠消费者和消协远远不够。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律规范商家拟定的各种条款,对那些霸王商家施以经济行政处罚,从根本上铲除霸王条款生存的土壤。另外,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于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既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因此笔者认为,当那些霸王条款曝光后,有关部门必须通过制度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来不断缩减霸王条款的存在空间。(程春荣新疆职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