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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合法收入偏低 高薪养医是激励机制的矫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0:18 东方早报

  江西财经大学 彭兴庭

  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宗涵提出建议:“高薪养医”。他认为应该降低药价,同时,提高医生技术性服务的报酬,即在医生门诊费外加收固定的“处方处置费”。

  有调查显示,现在绝大多数“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师的“合法”收入,每月不
超过4000元人民币。医生的合法性收入显然偏低。为了获得与其职业相当的收入,医生就会利用信息优势鼓励多用机器、多用药,甚至极力抬高医疗器械的价格。新华社作过一个报道,一个普通的心脏介入手术,“患者花在医疗器械上的钱占到整个手术费用的84%,而体现医生技术价值的诊疗费和手术费,占不到手术费用的4%”。

  更多地使用“药”而不是使用“医”,这正给了“医药销售代表”以可趁之机。不仅

医院和医生拿了非常不透明的“回扣”,更可怕的是,还滋养了一批从中渔利的“医药销售代表”。经济学者汪丁丁撰文指出,“为了使医师遵守其希波拉底誓言,应该使他们获得与创造价值相应的合法收入”。

  “高薪养医”的道理也在于此,这是一种激励机制的矫正。这种激励,更重要的是,让医生的薪资放到阳光下,看得见摸得着。

  医生与法官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法官作为司法过程最为核心和能动的要素,他的良知是最重要的。为了让法官能够公正司法,我们知道,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的是“法官高薪制”,法官拥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同样,医生作为生命的守护神,他们的良知更是无比重要。“高薪养医”、“处方处置费”,为的就是让多劳者多得,高技术者高薪。然而,现在普通医生的低薪资和话语权缺失,拥有再多良知的医生也将无法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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