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减贫:公共政策与经济发展并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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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2:0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利红 发自北京 改善贫困的测量和监控工作,这一呼声在当前学界非常突出。专家建议,应将评估贫困的调查工作标准化;为各级政府测算贫困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标准;选择部分人口和地区进行详细的贫困调查,找到目前一些城镇地区存在的贫困盲点。同时,还应加强关于城市贫困人口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构建设。
对城市贫困基本情况有了足够清晰的了解,才能针对城市贫困开出好的“药方”。 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看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目前切实可行的一个有效手段,他主张这“应完全由政府承担责任”。 和唐钧的观点一样,参与《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执笔的李善同也认为,要想从根本上缓解城镇贫困,政府必须在公共政策上采取几个重要举措,这些举措不仅要帮助解决现有贫困问题,而且要尽力增强低收入家庭应付风险的能力。 “完善现有的城镇贫困援助体系。”在李善同看来,以下几个方面都不可缺失。将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到流动人口,以减小人口从农村到城镇流动的障碍,同时使失业保险制度成为一个可流动的制度,贫困人口能跨城市申请救助;定期重新核查失业保险金是否足以维持生存,并且要出台措施保证执行。 对于最低生活保障,李善同则指出,应在适当提高救助金的同时,为最低生活保障受助人提供健康保险,为有学龄子女的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提供额外的教育津贴。 “国家应提高扶贫补助标准。”北京大学教授萧灼基也曾在一次关于扶贫的会议上呼吁,应该把农村贫困标准提高到1000元,这需要国家每年增加投入300亿元。同时,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到2000元,应参照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每年提高8%,逐步提高城镇低保线。 除了完善低保制度,专家们均认为,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就业,这才是根治城市贫困问题的根本之道。 “技能培训能让他们做好就业前的技能储备。”北京市宣武区劳保局的梁艳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今年“援助月”期间,他们帮1400多名失业人员找到了工作,“凡是安置失业人员的单位,都能享受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2002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和财政补助政策,这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直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奔走呼吁的高尚全认为:“关键是要大力发展经济,使就业机会增多。”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突出了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纲要(草案)即将于今天上午审议。其中明确规定,今后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各级政府将加大扶贫投入,防止贫困出现代际传递等倾向;采取社会救助和设立专项贷款等措施,防止因灾因病返贫。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