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亟待重建改革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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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5:30 《经济》杂志 | |||||||||
“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其理论意义与终极价值毋庸置疑;而“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政治话语,其内在逻辑则是社会矛盾积聚到某一程度的反应:当今社会存在着不和谐因素,社会冲突已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关键不在理念层面,而在实践层面:如何认定不和谐因素?如何消除不和谐因素?哪些因素应该优先处理?如果社会成员不能就此达成共识,“和谐社会”难免沦为各个利益集团自说自话,结果只能加剧整体的不和谐。
不同社会利益集团在建设和谐社会问题上的分歧,集中表现为他们对改革取向与路径的偏好:有人坚持继续向前走,有人主张转身退回去,还有人认为停滞不动最好。中国改革已历27载,如今我们又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亟待实现理论创新、重建改革共识。这是日前召开的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第25次改革形势分析会上所有专家一致表达的共同心声。 若在上个世纪80年代,“反对改革”还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当时改革处于“帕累托改进”阶段,某个社会集团利益的增进并不以其他社会集团利益受损为代价,换言之,那是一个全体社会成员普遍从改革中受益的时代,“改革”具有神圣的正当性和强劲的驱动力。90年代开始的利益分化进程瓦解了这一改革共识,怀疑改革、指责改革、否定改革的声音浮出水面,腐败蔓延、国资流失、贫富分化、环境污染、道德滑坡等社会问题成了他们抨击改革、抹杀改革、唱衰改革的方便借口。 反对改革者具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利益绝对受损群体,如下岗工人,既失去了可靠的生活保障,又不具备就业竞争力,加之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改革不到位或方向出现偏差,他们的生活水准甚至低于改革之前,于是怀念过去那种同样清苦却稳定得多的日子;一是旧有特权遭褫夺者,如原来握有审批权的官员,改革使以往秘密分享的“租金”不复存在,他们从社会舞台的中心位置渐渐淡出,为难言的失落感所缠绕,时常梦想旧体制复归;一是极端教条主义者,他们惯于墨守僵死的字眼,不敢从丰富的生活出发判断事物的价值,坚持“祖宗之法不可变”,积极反对并极力扼杀一切新生事物;一是“中间过程利益集团”,他们惯于借体制转换之机营私舞弊,既不愿意退回到从前那种十分刻板的制度框架中去,也不愿意进入到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新体制,而是期待改革停滞下来,为手中权力保留最大的寻租空间。 改革走到今天,主要矛盾已经不是如何达致效率最优而是如何实现社会公平。如果说改革之初我们需要大力宣传“效率就是生命”、破除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桎梏,那么今天我们亟待弘扬“和谐系于公平”、消解对抗性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实现社会公平,要求“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以劳资关系为例,政府不应越俎代庖、人为干预劳动力市场价格,否则只会扰乱劳动力供求关系、降低劳动者整体福利,也不应消极无为、坐视民工生命被血汗工厂吞噬,而应支持和保护劳动者的组织权利、谈判权利和休息权利。再以产权改革为例,政府不应担心触及敏感的利益关系而迟滞改革,也不应坐视弱势群体成为改革成本的惟一承受者,而应召集各个利益相关团体协商谈判,避免出现“强者通吃、弱者全无”的不合理局面,争取实现投资人、债权人、企业职工与管理层的多方共赢。 辩证地来看,反对改革的观点公开亮相也是好事,它一方面意味着我们社会的利益表达空间已经相当开放、各个集团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不应片面依赖政府“自我改革”,毕竟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给自己做手术。所谓“改革攻坚”、“改革综合疲劳症”,其实都折射出上述“自我改革”的悖论。总结改革至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必须铭记:改革是亿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一旦改革路线脱离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而由某个部门、某个圈子、某个群体自我设计,那就难免沦为假改革、伪改革,以改革之名行破坏改革之实。 曾有学者诙谐地将“和谐”二字分拆解说:“和”,从“禾”从“口”,意即人人有饭吃、生活得温饱;“谐”,从“言”从“皆”,意即人人能发言、利益可表达。改革解放了生产力,二十多年高速经济增长使我们完全有能力解决全体国民的温饱问题,只是目前还缺乏完善的再分配机制;改革也拓展了公共空间,各种不同的话语体系竞相浮出水面并执着寻找表达自己的机会,只是我们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博弈规则。“两会”召开前夕,许多学者呼吁下一步改革以公共服务作为突破口,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我们相信,从公平基点出发,在开放空间之中,全社会一定能够达成新的改革共识,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必将照亮每一个社会成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