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做也要有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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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15:25 财富时报 | |||||||||
本报记者 简 宁 “饮水机有毒论诞生内幕记”的事件发生后,记者着实出了一身冷汗:如此恶劣“炒做”真是到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地步。社会要强烈呼唤企业要诚信。 按说,企业为了宣传自己的新品,搞个发布会,请来几位业内专家点评点评,共同探
说是饮水机“有毒”,我看这个企业的营销手段够狠毒的。请来专家开会,却不告之开会主题是什么,像中国家电协会的某副秘书长,都上台发言了,还把“中国饮水机水健康高峰论坛会”说成是这个企业在京举办的“全国经销商会议”呢。对自家企业的顶头上司,中国家电协会都敢蒙,这家企业入市入行的手段不可谓不毒。 更毒的是,对专家的讲话搞偷梁换柱。将自己的意思强加在专家头上。专家没表态的却硬说是专家赞同的,其实这是侵权,够毒的。 还有恶毒的,这家企业不动声色地写好了新闻稿,其观点想借着记者的笔见诸报端以混淆视听。把记者变成自家企业手中的一杆快枪,毒吧。 幸好国家有关部门当机立断出面辟谣,这个企业还要怎样掰扯,怎样“毒”下去呢。我们静观。 企业要少些“炒做”,多些实在。“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恶毒“炒做”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只能多些恶名。需知“得人心者得天下”,社会要呼唤良知,企业要坚守诚信。 当然,企业在正常范围内“炒做”也是允许的,现在已经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了。通过适当的炒作可以吸引社会及媒体的关注,进而改变某种观念或是生活意识,在现代社会中已是正常了。但关健应该是“度”的把握,恶意的“炒做”和夸大性的“炒做”可以逞一时之快,但事后的“负作用”是相当明显的。所以,在这件事上企业家还是应该想想中国古训“水满则溢,月盈则亏。”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