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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天柱:财政供养农村最困难群众的里程碑意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9:52 红网

  我国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修订条例,把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政府财政供养。对五保户吃、穿、住、医等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供养对象,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2006年3月1日 新华网)

  大家知道,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一项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1956年6月中央政府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了建立这一制度,到现在已经整整50年。在这50年里,依托农民集体,基本保障了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的基本生活。50年后的今天,国家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项。

  我们说财政供养农村困难群众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个意义首先在于它从体制上结束了公共财政不能直接供养农民的历史。在这一点上,真正消灭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甚至于可以说具有划时代意义。不可否认,长期以来,我国公共财政在救灾等方面在农民身上有所投入。尤其是近年来,公共财政在农民种粮、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等方面给予了总量可观的投入。但是,在体制上确立公共财政把农村最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纳入供养范围,的确是开先河之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并推动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从中央到地方致力于构建
和谐社会
的历史必然。

  我们说财政供养农村困难群众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个意义还在于它预示着我国公共财政将更加注重人文关怀、个体关怀。公共财政直接用于改善民生部分的比例是大一些还是小一些,是逐步在增大还是老停留在一个水平上,是光注重辐射宏观上的一般利益还是也注重照顾微观上的特殊利益,是检验政府利为民所谋的重要尺度。我们总说以人为本,总说人文关怀,总说关照弱势群体,现在看见的是实实在在的以人为本,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实实在在的关照弱势群体。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共财政直接用于改善民生的比例会越来越大,直接用于照顾微观特殊群体利益的投入会越来越多。

  (稿源:红网)

  (作者:罗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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