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赵国通:政府手里的罚单要慎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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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3:50 第一财经日报 | |||||||||
章轲 全国政协委员赵国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已经将近两天了,因为他有好几篇大会书面发言和提案要写。 “有一篇我来不及写了,你就帮我呼吁一下吧。”赵国通对我说。
“我觉得现在‘以罚代管’的倾向有所抬头。依法治国,加强监督和执法没有错,但政府首先是服务型政府,不能一罚了事。” 其实,在采访赵国通之前,我也感到了某种不正常:煤矿事故增多后,管理部门强调关、停和严厉的处罚;环保事件增多后,管理部门也是叫停、惩处,甚至还着手对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某些执法人员以罚代管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比较严重。个别地方甚至试图通过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将处罚大权揽在自己手上。 有些部门和公务员很少讲“服务”二字。在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问题。 赵国通给我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某地一家工厂发生火灾,企业恢复生产遇到极大困难。事后,职工们忙着捐款自救,可消防部门的巨额罚单也过来了。 “难道就不能等企业恢复元气了再补交罚款?”曾经担任过上海市经委副主任的赵国通不解地问:“这是有情执法还是无情执法?” 还有一个例子,广东顺德涂料商会反映,其18家会长单位如华润、美涂士、神洲、华隆、鸿昌等,都有连年多次被巨额罚款的噩梦和痛楚,越是有名气的企业在这方面的支出就越大。个别地方的工商系统,每年都对涂料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和罚款,“以罚代管”愈演愈烈。 赵国通对我说,需要着重呼吁的是:对企业,政府部门应当以服务和帮助为主,处罚为辅。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防止和纠正在执法中出现的以罚代管,重收费轻管理等不良做法。如果简单地“以罚代管”,不仅对企业不利,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不利。(作者为本报综合新闻中心记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