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德的社会分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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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 17:3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赵忆宁 北京报道 国有企业利润分红的主流方案无外乎两个方向:国资委希望国企分红用于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支付改制成本;而财政部则希望国企分红纳入“政府预算”之中,其中包括国企分红
清华大学崔之元教授长期跟踪研究国有资产问题,他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提出“社会分红”的概念为理论根据,并以美国阿拉斯加“每人一张支票”的实践作为依据,提出划拨部分国企利润组建“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的初步制度设计与构想,建议把永久基金投资的部分利润直接分给每个公民,使人人享有“社会分红”。 《21世纪》:您的建议以詹姆斯·米德的“社会分红”概念为理论依据,但其并不为大多数人所知,能否做一个简单介绍? 崔之元: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可能是最早提出“社会分红”这个概念的人。他是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GDP核算法的两个主要创始人之一。他毕生追求的“自由社会主义”(liberal socialism)和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理念上很一致。早在1936年,米德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一书中已提出“社会分红”的构想:国家将从投入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获得利润。它可以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消费者,将另一部分作为对社会化企业的再投资。1938年,米德又在《消费者信贷和失业》一书中进一步明确将直接分给每个公民的“社会分红”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使它起到在经济萧条时期的扩大消费的作用。 《21世纪》:如此说来,直接分给每个公民的“社会分红”可以扩大消费? 崔之元:对。但在米德看来,“社会分红”的作用远远不只于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更重要的是“社会分红”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能促进就业。“有条件”是指,“失业了”才能领救济,而且失业者还得证明自己在不断找工作。“社会分红”则给每个公民提供同样的、无条件的基本收入,即无论就业与否均享有“社会分红”, 这就调动了“社会分红”受益者接受低收入职业的积极性。这乍听起来违反直觉,因为“无条件的社会分红”似乎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加削弱了接受低报酬工作的积极性。米德用下面这个例子来反对这种直觉:如果现行的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是100元,米德的方案则是,无条件的社会分红80元,如果失业再加20元。这样一来,失业者如果找到工作,则不再领20元救济,但仍有80元无条件的社会分红。因此,只要外面工作机会的收入大于20元,失业者就会有激励去找工作。 《21世纪》:除了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和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促进就业外,“社会分红”在米德的理论中还有什么作用? 崔之元:1978年,以米德为首的“米德委员会”(成员包括现任英格兰银行行长的Mervyn King)发表了改革英国税制的报告。该报告认为,当代西方税制在效率和公平两方面都有严重缺陷。例如,虽然名义上英美等国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但有着极为复杂的减免条件,富人有很多合理避税途径,而工薪阶层则成为纳税主体。更重要的是,当代西方税制的管理成本很高。“米德委员会”经测算后认为,可以选择不太低的单一税税率,废除现有的税收减免,并同时对每个公民进行无条件的“社会分红”。这种“单一税”加“社会分红”比起现行的名义上的累进所得税,更促进效率与公平。 米德设想的社会分红的来源不只是税收,还包括公有资产的收入。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则只能依赖税收。但税率过高会降低个人和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这样国家不得不依赖发行国债。国债过高后又会抬高利率,不利于生产性投资。 以香港为例。香港连续数年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因为香港税率很低,鼓励人们创业和增加工作努力。但香港之所以能承受低税率同时又能给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是因为香港政府有一大块公有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拍卖收益为政府所有。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做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自由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贡献。 《21世纪》:但香港政府并没有对每个居民“社会分红”啊? 崔之元:是的。米德也不主张公有资产的全部收益都用于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分红。但把一部分收益用于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有多种益处。除前面提到的扩大消费,促进就业和简化税制之外,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可以加强人们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在中国国有资产分级管理条件下,这将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公有资产委员会,审查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预算。 《21世纪》:美国阿拉斯加州社会分红,是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最大规模的社会分红。但阿拉斯加只是美国的一个州,人口只有40万,这一社会分红案例是否太特殊,从而没有一般的启发意义? 崔之元:我认为阿拉斯加州的社会分红实践对公有资产的管理具有一般的启发意义。事实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正在密切关注阿拉斯加州的社会分红实践。委内瑞拉,以色列和美国的新墨西哥等州,均已出现了要求建立阿拉斯加州式的社会分红的主张。欧洲推动社会分红的运动更为强大,他们喜欢把社会分红叫做“基本收入”。英国在布莱尔首相推动下,已经向社会分红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即英国已开始给每个新生儿童一笔钱,存入该儿童的“教育账户”。中国不少地方也已出现了社会分红的初步形式,如江苏、浙江省对60岁以上只有女孩的父母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21世纪》:阿拉斯加州的社会分红,对我们目前正在讨论的国企分红有借鉴意义吗? 崔之元:与阿拉斯加的石油公共资源类似,中国中央国企大多在自然垄断的基础产业部门,如中石油、中石化。这种较有保证的垄断收益更应造福全民,而不是为部门或少数人独占。我认为不妨借鉴阿拉斯加州的做法,将166家中央国企的利润的50%作为本金组建“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再将此基金投资收益的50%作为社会分红发给每个公民。 如果按2005年的数据测算,即166家中央非金融企业的6000亿元人民币的利润的50%投放到“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如果这3000亿元投资能产生10%的年收益,即300亿;其中150亿,用于给全国人民社会分红,每人大约10元。其余的150亿,相当于2004年中央财政收入的1%,可由人大批准用于其它社会经济项目(相当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总支出中支农支出1671亿的9%)。 这个数目最初看起来不多,但随时间推移,基金本金会越积累越多,社会分红的数额也会翻番。全国人大每年还可讨论是否根据需要将中央金融企业利润,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收入的一部分注入“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这样十年之后社会分红的数目将会很可观。 《21世纪》:您的“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设想是否与国资委和财政部的国企分红方案差别太大? 崔之元:其实我的建议把国资委和财政部的考虑包括进去了。那50%不进入“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的国企利润,用于解决国资委关心的国企重组和发展。而“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中不进行社会分红的那50%,第一年大概为150亿,但几年后会增长为上千亿,可以用作财政部所关心的医疗卫生和教育支出。我的建议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分红,并且会积累很大数额的永久基金本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