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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改革久议不决与强势主体路径依赖有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09:47 南方日报

  张华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企业所得税法》列入了2006年内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中。而近日又有媒体报道,从财政部传来的消息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今年将不会提交到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进程可能再一次被搁置。

  取消外资企业在税收方面“超国民待遇”的声音由来已久,近一两年几乎演变到了白热化程度——去年1月初即使微软、摩托罗拉等54家在华跨国公司联名向国务院上书,要求暂缓两税合并改革,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依然异口同声地发出了“支持改革”与“迫在眉睫”的声音,那么为何就要煮熟的鸭子又飞了呢?

  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03.25亿美元,同比下降0.5%,而我国非金融性对外直接投资为69.2亿美元,同期增长25.9%。鲜明的对比之下,一些政府部门自然对两税合并可能导致外资撤离与内资外流之两面性尴尬生出担忧之心,这不无一定道理。问题是,外资多寡与制度优劣相比,孰轻孰重?

  这是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我国每年的税收总量“流失”不少,更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与无序,内资企业施展手脚的空间被人为缩减,从而又滋生出诸如“假外资”等投机苗头与风潮,制度变得扭曲甚至失效,这与WTO精神南辕北辙的,也有可能对国家的人才流动、技术创新、经济安全造成一定的隐忧。

  其实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种人人皆知的市场生态。笔者不安的是,改革如果再次被搁置,将会加重外资企业“店大欺客”的心态,对员工及消费者的权益有所懈怠。

  我国两税合并的改革久议不决,与个别强势主体的“路径依赖”,维护既得利益的思维不无关系。但是改革总不能老这样原地踏步,再往后推,改革的机会成本将远大于今日。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强制性变迁,一种是诱致性变迁。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思考与推进,基本上属于第二种;然而循循善诱并没有赢得良性的绩效。这样来看,或许强制性变迁更适合现实境况,虽然其难度即将触及利益群体的范围也比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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