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商业贿赂遏制医药回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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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1: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评论员 徐锋 近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的廉政会议上提出,今年将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而就在元旦前后,中央已经决定把反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力争建立清廉的市场经济秩序。
作为市场活动中的恶性不正当竞争手段,商业贿赂对正常市场秩序的冲击和破坏有目共睹。同时,它还腐蚀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更通过价格、服务质量等因素的传导效应,直接损害了公众利益……因此,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均重拳出击商业贿赂行为,可谓民心所向。 我们注意到,此次提出的重点整治领域中,“医药采购”赫然在列。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程度降至警戒线,导致这一不良现象的原因纷繁复杂,其中大的方面,根源于医疗卫生单位的体制性、政策性弊端;具体而言,又涉及医疗器械价格虚高、采购回扣、医德滑坡等诸多因素。医德医风属于“软性”因素,只能通过教育手段,而在回扣成风的大环境下,单纯教育更显乏力;而医药采购则是“硬性”因素,通过法律查处的方式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抑制、消除了医药采购领域的腐败行为,也就相当于隔断了医疗工作者的一道腐败之门。因此,把“医药采购”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可谓是打准了“七寸”、抓住了牛鼻子。 体制性的积垢形成非一日之寒,根治更非一日之功。但对于“看病贵”,其实并非无可作为。很明显,医院有法不守、执法者违法未究,是回扣之风盛行的直接原因。如果重拳出击,对敢拿回扣者绳之以法,以“受贿罪”论处,堵死回扣食物链的终端;对送回扣的医药代表以“行贿罪”论处,堵死回扣食物链的源头,至少可以在这一层面上遏制回扣之风,重构药品交易秩序,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最大程度地为百姓谋求福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