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高校教育乱收费查处能享高待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9:54 红网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19日曝光了8所教育乱收费学校,乱收费总金额达2270万元。 为此,被曝的8所教育乱收费学校进行了整改。22日,国家发改委评价该部公布的8所乱收费学校的整改情况时称,“大部分学校能够认识到对本单位乱收费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认真整改。”而教育部则对此次曝光表明了“对学校发生的乱收费行为,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的态度。(《中国青年报》2月23日)
被国家发改委曝光的8所学校是高校和中学各4所,看了媒体对于这8所乱收费学校的整改情况,除了“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这8所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外,我却发现还有一个现象也相当的有意思:那就是被曝光的4所高校的整改都是在高校内部开展的,基本上是“自查自纠”,而4所中学中除了浙江省奉化中学外,另3所中学却都是在“自查”外还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督”。这难免让我生出疑问:难道高校乱收费查处“天然”就能享受“高待遇”? 如果这是这次被曝光的4所乱收费高校的整改没“外力”介入纯属巧合,那么下面这则新闻似乎更耐人寻味:今年1月25日,教育部举行2006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介绍,中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进行四年了,几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全国撤掉了395名中小学校长。 虽然说,我相信高校教育乱收费绝对不会因为其是高校就比中小学“收敛”的多,可是奇怪的是怎么就没有一位高校校长因为教育乱收费被撤职?特别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甚至就指出高校教育乱收费就是“高校的领导在变相乱收费。”而且就在去年,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还曾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严禁高等教育乱收费行为。这个文件中还特别指出“对在招生中巧立名目搞乱收费的,要坚决追究高校一把手的责任。违规事件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而随后“北航10万元勒索录取通知书”事件、兰州理工大学和西安音乐学院等学校乱收费事件接连被曝光,照说这些事件也当被“查处”了,也当没被“姑息”,可是哪个高校一把手被追究了责任呢? 而如今,又有4所乱收费的高校被曝了光,教育部对此次曝光再次表态“对学校发生的乱收费行为,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但是对于4所乱收费的高校来说,由于目前让人看到的仅仅是高校自己“查处”自己,对高校乱收费查处相关部门如此“大撒把”,对遏止高校教育乱收费能起到什么成效,是不是当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呢? (稿源:红网) (作者:何向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