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金融体系创新 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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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9:52 《中国金融》 | |||||||||
- 本刊评论员 牟霜 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体系构架中,县域经济占据基础地位,起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工业企业总数的75%在县域,全国中小企业中更有近98%在县域,县域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然而,近年来,县域金融远不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其最主要的表现是县域经济主体融资困难与县域经济运行的资金外流问题。一是县域内的经济主体包括涉农、工业、服务等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相当突出。二是县内的资金流出比例越来越大。三是符合当前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客户很少,银行也面临“难贷款”问题。这些现象集中表现在县域信贷投放总量增长速度大大低于银行存款增长速度及经济增长速度,引起了各界的普通关注和不同议论。 在探究造成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弱化的原因时,很多人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基层机构且层层上收贷款权限难脱其责。1998 年以来,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吸取已往教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较大规模地收缩基层经营网点,上收管理和审贷权限,实行扁平化管理,这客观上带来了县域金融服务的削弱,但我们不能因此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这一行为加以太多的指责,因为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合理收缩战线、加强管理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机构规模过大,管理层级过多、委托代理链条过长等问题,导致其管理成本过高,不良资产过大,竞争力严重不足,国家为此付出巨大成本,力争把国有商业银行变成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好银行,目前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能再走回头路。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讲,撤并基层机构、加强管理是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靠大银行改变经营方式来解决县域融资难问题是不现实的。 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弱化的问题是金融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矛盾,其症结不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撤并和权限上收,而在于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后相应的新体制和金融服务未能有效跟进而产生了“断层”。更深层次原因是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模式和人们的思维观念仍然停留在传统金融的范畴,没有跳出主要靠银行贷款来支持经济发展的思维模式,也没有创新出新的金融体系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寻求解决县域金融支持弱化问题的对策,应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开拓思路,创新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县域经济发展更适合直接融资支持。县域经济主体变化比较快,风险比较高,投资回报也有不确定性,不是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理想客户。要解决县域企业资本金和主要流动资金需要,必须创新直接融资模式,允许有风险承担能力和愿意承担风险的机构和个人能够方便地进行融投资,要从法理上厘清合法直接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为风险投资者的利益提供有力保护。银行、信用社等间接融资部门在县域融资总体上只能是如何发挥好辅助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应通过法律的方式、登记的方式、自律管理的方式,把民间融资活动规范起来。要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创新适应县域经济融资要求的金融体系。要按照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的要求,“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中央的要求,拿出办法,积极推行。 三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网点撤并问题上不搞“一刀切”,要有新办法。如,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将45家县支行整体移交给当地农村信用社,既解决了工商银行的“瘦身”问题,又充实了农信社力量,增加了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这一经验就值得借鉴。 四是规范融资主体。要加强县域中小企业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决策机制和内控机制,健全财务、成本、质量管理等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 五是大力推动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县域社会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和引导资金向县域流动。推动信用环境建设,增强信用观念,制止和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切实改进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尽快建立完善适合县域经济主体的担保体系,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