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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10:33 金时网·金融时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月21日已正式公布,这个《意见》就是中共中央2006年的“一号文件”。这是2004年以来中国连续第三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那么,这个《意见》新在哪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还应完善哪些内容?对此类问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月22日上午,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了权威的阐释。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在哪里?

  “

十一五”时期(2006年至2010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那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法新在哪里?

  陈锡文认为,新农村“新”在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出发,提出了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在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出发,提出了农村工作的新要求。更为重要的是,新农村“新”在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眼光,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发,把农村工作提到了新高度。

  其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法,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就已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即使在改革开放这20多年的时间里,党和国家的很多重要文件里也多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2004年到2006年,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的。从2004年到2006年,每年的“一号文件”又是指导农村农业工作的。可见这个阶段,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确实是特别重视。

  这次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它的背景就是去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五中全会主要审议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这个建议中,明确提出了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根据去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在去年年底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制定2006年的“一号文件”的时候,就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到一个重要位置。

  从关联的角度讲,它作为一个目标,从引导中国农民追求美好憧憬来讲是一脉相承的。

  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跟过去有了相当大的不同。农村的生产关系现在是明确的,也是稳定的,也将是长期坚持的,这种生产关系体现在土地问题上,就是由我国的宪法规定的,农村将长期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不会涉及生产资料方面的变化。

  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实力确实有了明显增强,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级政府逐渐具备了对农村建设和发展给予更多财力方面支持的能力。所以说,这次的新农村建设,不单单是提出了一个努力的方向,不单单是给农民提供了一个美好的憧憬,而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各级党和政府,作为引导社会各个方面,大家共同参与,积极把这项事业推向前进的这样一个很有现实感也很有紧迫感的任务。这跟以前相比有很大区别。

  为什么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近年来,中国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大量农村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农村乃至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据了解,目前因为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经占到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征地纠纷目前成了农村最不稳定的焦点问题。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陈锡文认为,关于在城市和工业发展中征用农民的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确实在一个时期以来引起了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也确实是当前引起农村某些地方不稳定的一个因素。现在为了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大概从农民那里征用的土地将近20万公顷。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占有耕地量不足的基本国情,为满足当前和未来十几亿中国人的粮食需求、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仅在1996年至2002年,我国耕地就年均净减少1027万亩,而这一时期我国却年均增加1000万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人增地减的趋势难以逆转。如果不把不合理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势头遏制住,我国的人地矛盾将会越来越尖锐,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

  但是,在对土地实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有意违法的现象。国务院曾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近年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土地管理的最全面、最明确、规格最高的一份文件。

  《决定》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措施。

  《决定》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一贯方针,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城乡差距如何逐步缩小?

  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宗旨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要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作为公民能够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样才能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缩小城乡差距?

  陈锡文认为,城乡差距表现在很多方面,最突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前不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组数字显示,去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是3255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绝对值差距达到了7283元,相对差距是1比3.22;而且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差距和改革之初相比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改革之初,中国城乡人均收入水平都很低,1978年的时候,农民人均收入是134元,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43元,绝对差距是209元,相对差距是1比2.57,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了7000元,相对收入差距也超过了3.2倍,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另一个方面,除了经济收入差距之外,农民享受到的政府提供的公共品也较少,比如教育、卫生、文化等等,这些方面和城市差距非常大,甚至这些方面的差距超过了在收入方面的差距。

  存在这些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二元结构的矛盾。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解决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根本出路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因此,我们要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一是要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二是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必须把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列入建设创新型国家规划。要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前沿领域,把握战略重点,加强自主创新,着力解决阻碍农业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农业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发展循环农业,强化生态保护,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着力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

  相关链接

  “一号文件”的新名词

  新型农民

  “一号文件”给新型农民做了三个界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为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国家将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村庄规划

  “一号文件”将村庄规划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提出要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

  循环农业

  “一号文件”把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商务部正在全国推行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也写进了“一号文件”。这项工程提出从2005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25万家左右“农家店”,形成以城市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

  “一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2002年浙江首次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目前,这项改革已经在湖北、河南、山东、江苏、江西等多个省份试行。部分地区还施行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

  农民可得八大实惠

  “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那么,“一号文件”会给农民带来哪些实惠?

  实惠一: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

  实惠二: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实惠三: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实惠四: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

  实惠五: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实惠六: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实惠七: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实惠八: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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