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虎:国家垄断是否等于政府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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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5:39 《新青年·权衡》杂志 | |||||||||
文 / 黄小虎 解决土地问题,难度相当大,必须从总体上来调整。不但要从土地制度本身去调整,还要从财政的角度、税收的角度来调整。 土地制度上的改革,这里提出几点:一个就是土地管理法。从名称上可以看出来,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要垄断到什么程度?是否可以把农民的利益也统统垄断到手里?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把农民的土地变成国家的,然后再来垄断,从宪法的角度来看,还说得过去。但是,不允许城市以外的农民的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不允许农民出让、出租,这在道理上就讲不通了。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有所突破。有人主张,城市土地也应该保留集体所有权,其实也不是不可以,但涉及修宪,涉及设计与实施财产税等,难度比较大。在不突破宪法的前提下推进,可能现实一些。所以,我主张城市的土地仍由国家来主导,但国家不等同于政府;城市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应该放开。这样做会不会使农村和城市的土地一级市场互相干扰?我认为影响不能说一点没有,但是不会太大,因为这是两个区域的发展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有一个前提必须保留,那就是政府对土地用途的管制还是必需的,因为现在耕地的占用实在是太多了。这一条世界各国的政府都是要管的。当然如何管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的问题。 黄小虎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