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改革不能冀望收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14:15 南方都市报 | |||||||||
今年是落实去年制定的《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的一年,近日,围绕着《邮政法》修改的争议颇为激烈。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第七稿第十条的规定:邮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位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速递业务除外。 这意味着国家邮政局将对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国内的350克以下快递业务“收权”。
这一修改,如达摩克里斯之剑悬挂在了众多民营、外资快递企业的头上。 国家邮政局推出“收权”举措,似乎也是无奈之举。1998年,电信从邮政系统剥离;1999年起,国家又逐年取消邮政补贴;而根据2005年通过的邮政改革方案,原属邮政的邮政储蓄业务也将与邮政“分家”,这使得邮政系统面临巨大的盈利压力,速递业务似乎已经成为国家邮政系统的“救命稻草”。 国家邮政局收回邮政专营权的理由看起来也十分充分。理由之一,邮政系统承担着云、贵、川、疆等偏远山区的邮政服务(这些服务由于收益远远低于成本,所以是国家邮政局承担的一种义务,专业术语叫做普遍服务义务),企业亏损严重,而目前民营、外资快递把中心城市赚钱的业务都拿走了;理由之二,很多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都坚持邮政专营,乃“国际惯例”。 但是,在笔者看来,邮政系统应该通过改革来提升竞争力,而不是简单地一“收(权)”了之。 首先,邮政是否该“专营”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尽管还有不少国家坚持邮政专营,但是更多的国家如德国、英国、瑞典等已经或者正在进行邮政自由化改革。政企不分的“专营”模式,往往意味着低效率。中国的邮政改革,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如果现在收权,会不会是一种倒退? 其次,开放速递业务是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如果简单地收权,将承担背弃承诺的骂名。 此外,民营、外资速递公司遍地开花已经是既成事实,非邮政速递企业以服务“价格低、速度快”获得了国人的认可,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收权意味着大量的民营速递公司无立足之地,必然带来大量的失业问题。 最后,数据显示,如果收权,邮政系统至少要增加200多万人。如此庞大的包袱,邮政系统能否消化好也要打上大大的问号。 邮政的重要性,决定了邮政改革不能完全企业化。不过,邮政系统该担当的还得担当,如普遍服务义务(这块国家还是应该给予补贴);该引入竞争的,还是要引入竞争,如城市快递业务和国际信件速递业务。惟有这样,才能既保障国家的通信安全,又增强邮政系统的活力。这应该是邮政改革的大方向。 本报经济评论员 田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