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转轨与国有企业重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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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9:09 中国经济时报 | |||||||||
■严若森 双重制度并行是中国经济转轨的持续特征 强调经济转轨过程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如若不正确把握一国经济转轨过程的特殊性,则难以对其经济转轨过程作出优化选择。正如转轨经济学家萨克斯所言,如若将中国式改
毫无疑问,双重制度并行格局依然将是中国经济转轨的持续特征。其成因在于中国改革基本上一直遵循在试错中予以逐步扩散的原则,正因如此,中国经济转轨进程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经济主体的不同层次与方面均广泛地存在差异,其实质在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经济主体的不同层次与方面对中国经济转轨或改革的需求与供给差异。 从需求方面来看,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经济主体的不同层次与方面从特定改革进程或步骤与方案及措施中所获得的行业收益、部门收益、地区收益、企业收益以及个体经济主体的私人收益与其分别承担的行业成本、部门成本、地区成本、企业成本以及个体经济主体私人成本各不相同,因而其各自对改革的需求强度亦参差不齐。 从供给方面来看,则是决策者基于各个经济利益集团以及政治利益集团对改革需求的权衡,而在改革步骤与方案及措施上采取相应的差别政策。 此外,中国经济转轨带有从边际改革向存量改革推进的显著特征。其涵义在于,在改革方面,既有改革带有明显的边际改革特征,但如若后续改革仅仅停留于或限于对既有或前期改革的边际修正则显然不够或难以为继,因为这种不彻底的改革很容易在庞大存量赖以运作的既有制度框架中失去激励与增效能力,为此,边际改革进行到一定程度之后势必要为更深层次的存量改革所取代。而且,不容忽视的是,中国经济转轨过程同样是经济过程与政治过程的统一。 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认为,政府的制度创新在于追求双重目标:其一在于通过降低整体交易成本使社会总生产最大化;其二则是通过使权力中心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垄断租金最大化而实现政治支持群体与力量的最大化。因此,研究中国经济转轨进程,同样亦要且必须结合政治市场的竞争结构、政治利益集团及其力量的对比关系,以期能够正确把握中国经济转轨的方向、深度与广度等诸多方面及其影响因素与变量。 对此,可以这样理解:从改革的供给方面来看,中央或部门与地方决策者在其决策与实施改革的过程中,总是将社会稳定作为重要的目标,并以此尽可能地争取到社会与民众的支持,抑或尽力减少反对力量;从改革的需求方面来看,尽管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与各类企业改革以及各个个体经济主体的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存在差异,但其间经济外部性与“搭便车”等问题的天然存在会不断刺激各个利益集团为了追求额外利益而普遍谋求改革。 总之,中国经济转轨的初始约束条件会从根本上制约改革路径与进程的选择,而双重制度的持续并存、从边际改革到存量改革的逐次渐进推演以及政治博弈过程与经济改革过程的始终统一,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不仅具有特殊性,而且具有必然性。 国企重构是基于相应制度互补的治理重构 转轨经济中的改革会带来效率的提高与经济的增长,与此同时,转轨经济中的改革亦是一个经济再造与重构的过程,国有企业重构即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层面。 事实上,就国有企业民营化、国有企业治理演进以及相应制度互补之间的整合关系而言,其实质是一种多元制度结构的重组,其核心与要义在于国有企业治理的变迁与发展,相应的制度互补则仅仅只是其中必要的支持。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国有企业重构是一种基于相应制度互补的国企治理重构。 总体看来,国有企业重构改革有效制度供给不足,而这直接导致了国企重构尚在以整体较低的效率相对缓慢地发展。国企重构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要提升制度供给能力,则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应使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借鉴式制度创新与自创式制度创新相结合。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