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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完善县级国资监管和营运体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5:51 《经济》杂志

  文/李保民

  地方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始终是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更是题中应有之义和现实基础。2005年底,全国有2470个县(市)单位,约有123500亿元的国有资产,包括工商企业的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三大类,可以说是量大面广,涉及到千家万户口,亟需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
管和营运体制。

  改革进入了利益调整阶段,已不是普惠政策决定的时期,因此,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仍是深化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各地的探索和实践,首先明确县级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统一组织领导,集中监督管理、专职机构运作、优化配置资源”。

  统一组织领导。政府履行出资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可以比照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的做法,由区委区政府共同组建国资委,实际上是“国家统一所有,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改革原则在县一级政府的具体体现。

  集中监督管理。这一点与国务院国资委、省市国资委不同,级别高,管理范围小。但县一级,级别低,国有资产的量也不是很大,管理范围可以大一些,经营性资产、事业单位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三类资产都应集中监管。改到深处是产权,通过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动行政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政、税收、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打破了资产界限,实际上是打破了部门分割,在国有资产总量上比较小的地方,集中人力物力,向优势领域集中。

  专职机构运作。实际上就是构建专门的资产营运公司。借鉴国内外的探索实践,从县一级的资产现状出发,解决的办法大体有五种途径:一是授权已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由地方政府直接授权其出资的投资公司或企业集团公司经营国有资产。二是由上级(省、地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分别管理所属下级(地市、县)政府数量较少的国有资产;三是由下级(地市、县)政府委托上级(省、地市)或平级(仅限地市)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管其国有资产;四是由地市或县级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信托机构代管其国有资产;五是在经委或

财政部门成立专门的机构,成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法律主体和责任主体。资产经营公司当股东,也可以代表政府设置“金股”,主要关注三方面的事情:一是安置职工,二是搬迁改造,三是投资取向。

  优化配置资源。首先立足于盘活存量资产,由监管国企业变为监管和营运国有资产,通过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把分散于一家一户的各类资产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集约经营,变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资本,变资本为资金,既盘活了闲置资源,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担负起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调查统计、调剂划转等基础性管理责任,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二是将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统一整合,对外担保、抵押、招标确立合作银行多渠道融会贯通建设资金,搭建起投融资平台,三是行使政府的采购业务。四是努力实现产权多元化。总结企业改制改组的实际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级国资改革的企业改革可以在工作中加大下列八个方面的力度,积极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第一,发展和吸引非国有产权主体,当前要着力在放宽投资领域,拓展融资渠道两个方面上下功夫。第二,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外商,在继续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大力引进和利用包括港澳台资本在内的境外资本以直接投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第三,培育和发展各类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经纪公司和

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通过投资、控股、参股、委托代理、债转股等方式,形成对企业的多元持股。第四,支持和鼓励个人向企业投资入股,要抓紧处理和完善过去职工集资入股,自然人入股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第五,激励和帮助经营管理者向企业投资入股并持有大股,重点是解决投资入股中的资金来源、特殊贡献如何设定等问题。第六,建立和完善职工持股会,当务之急是明确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修改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第七,改进和推动知识、专利、技术和管理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尤其是经营管理作为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途径和测算办法。第八,鼓励和促进公有产权之间的互相参股入股,交叉持股,特别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途径。

  (作者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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