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为利益集团祛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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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8:46 东方早报 | |||||||||
河南信阳师院 朱四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提出,现在必须承认不同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存在,政府的责任是要创造和疏通多种合法的表达渠道,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
长期以来,“利益集团”是一个颇具贬义色彩的字眼,一提起“利益集团”,就是那些“既得利益集团”,就是那些非法利益集团。为此,笔者以为,仅仅承认远远不够,如何面对利益集团已成为政府的必答题。在看到利益集团负面影响的同时还应看到其积极作用。利益集团可以把非法的、抗议性的利益表达转化为合法的、建设性的利益表达,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公共决策的公正性、合理性等。不过这种积极效果的产生需要特定的条件,如利益博弈规则的公平性与透明性、政策制定者高度的自主性与权威性、执政党强大的利益整合能力与调控能力等。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政府为利益集团的贬义色彩祛魅。 在利益多元化条件下,所有合法利益集团的所有合法利益都不应该忽略,但也应该明确,那种让所有的利益集团都满意的“帕累托”型的政策将很少存在:大多数政策不可能让所有的社会利益集团都满意。当前,政府是否有能力均衡公正地协调好各利益群体和利益集团的利益?是否有能力使各利益集团的愿望和诉求在政府决策中得到充分的表达和有效的整合?能否防止某些利益集团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而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笔者以为,这是政府为利益集团贬义色彩祛魅必须回答和解决的问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